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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爱耍心机  第3页    作者:席绢

  侍者有礼道:“请稍等,马上来。”

  “这里有热毛巾,你擦擦手。”她打开角落的小巧保温箱,拿出叠得方方正正的雪白毛巾。被那上头的热度烫红了手指头,但她从来无所谓,他喜欢在冬天以热到足以烫人的毛巾擦手,将他容易冰冷的指尖煨热。只要能让他舒服,她怎样都无所谓。

  当热毛巾围住他双手,终于驱走满身的冷意时,才忍不住有些抱怨:“怎么觉得台北的八度,比纽约的零下八度还冷。”

  “嗯,今天是冷了些。来,坐下喝汤,暖暖胃。”她让出她方才的位子,挽著他坐下。这时侍者已经将汤送来。随著沙锅的盖子掀开时冲起的白烟带出的浓重干贝香味,让再怎么没胃口的人,都要食指大动。

  对于餐点,他没有特别的偏好,但每到冬天,则一定要喝煲汤,味道一定要醇厚,但颜色一定要是清澈的金黄色,不能浊,十几年来都如此。

  她静坐在一旁陪著他喝,有一口没一口的,所有的注意力还是在他身上。也在等著他的反应——当他发现了隔壁桌的客人是谁时,会有什么反应?他会发现吗?会多久之后才发现?

  答案是,两分钟之后,他发现了她。

  虽然他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跟她说见到了认识的人,甚至很快就把眼光移开,仿彿很专心的对付起一道又一道端上来的美食,心无旁骛。但她还是发现了,他总会不自觉的望过去一两眼,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带著欣赏。

  他的胃口很好,不知道是因为饿久了,还是餐点太过美味,总之,当最后的茶点送上来时,他还吃了两块才停手。

  当然,她更注意到了在这一个小时之内,他看过去十一次……

  以秀色佐餐,果然可以让食物更加美味啊!

  “你约我来这儿,是为了谈什么事?”吃完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他问道。

  感谢不太明亮的灯光,让她眼底的泪意可以被藏住。她深吸了口气,缓缓开口了……

  “以律,我要跟你谈的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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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那个人好像是哪个大财团的公子,是哪家啊……他叫什么?最近非常有名,怎么会一时想不起来……”盛北川因为发现妻子的目光不知为何频频朝他身后张望,于是也忍不住转头去看,抓著头苦思,喃喃道。

  “北川,他是罗以律!是那个罗以律耶!”

  “哦,原来是他哦。”

  即使是天生优雅、不容易大惊小怪的柯顺芬,也忍不住抓著先生激动到滔滔不绝起来——

  “你记不记得去年我们公司办了个慈善拍卖会,想说碰碰运气,向他们公司征件,就算被拒绝也就算了,你也知道那些商业世家的人,通常不太与我们这种新富往来。本来我们被挡在公关部那里,眼看事情是不成了,毕竟宏图的高层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见到,我们也被拒绝得很习惯了。没想到那时刚好罗以律下来公关部,就遇上了……他真的很nice、很棒!听到我们的来意之后,就同意以私人的名义,提供一件书法作品,就是书法家商容大师的那幅‘仿快雪时晴帖’耶!我去年跟你说过了不是吗?”

  盛北川努力想了一下,总算有点印象——

  “哦,就是那幅后来拍到八千八百万的书法作品?我记起来了。我知道商容很有名,但一幅毛笔字就叫价到快九千万,根本是疯了!我还特地上网找了一下,商容的书画价码通常也就在五百万到二千万之间,那次飙到那么高,根本太离谱。我那时不是还跟你说过吗?那个用八千八百万标下的人,一定是疯掉了。”

  虽然他如今也非常有钱了,在网路上下单买美国股票与海外基金也是几千万、上亿的丢,可是真要他掏钱买那些说起来是珍贵艺术品,其实在他看来不过是鬼画符与涂鸦的东西,还真是太为难了。

  “北——川!”柯顺芬有些无奈又带著些撒娇的语气指正他:“我当时还跟你说过,买下那幅名作的人,就是捐它的人,也就是罗以律自己。商容那幅书帖虽然被誉为生平最出色的代表作之一,但那价格确实太高——”

  “就是!虽然我不懂艺术,但我总也知道活著的艺术家的作品价值是有限的。要知道梵谷活著的时候,想送画给人,还被当成垃圾呢!现在满世界都是什么新锐艺术家,动不动就身价吓人,还不都是被投机客给哄抬起来的。”

  “你别又扯远了啦!”柯顺芬摇了摇他的手臂,已经很习惯这个老公常常跑题的性情。“我是说,他花八千八百万标回来,其实是为了捐钱给我们做公益。再说,那幅书帖是不能落到别人手中的,因为那可是他丈人的大作呢。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一个非常体贴周到的人,你不觉得吗?”

  “怎么说?”盛北川往嘴里塞了口松阪牛肉,满足的享受著顶级牛肉甜嫩的口感。

  “你看嘛,他以八千八百万让我们的慈善拍卖会声名大噪,又成功将他岳父的知名度与身价又抬高了三倍,所以成了第二天财经版、艺术版的头条,让世人一阵好谈。”

  “所以你的意思是,他很善于操弄媒体?深谙人性心理学,随随便便就把一个人的身价给抬上了天……”

  “北川!”她再度小抗议一下。“你可不可以对那些生来就有钱的人有点正面的评价?不要那么的讥诮好吗?”

  “我哪有?”他不明白只是说出事实,为什么会让妻子觉得他语气里带刺?“对了,你干嘛对他印象那么好?”有必要吗?

  “这几个月来我们曾经在几次商宴上碰过面,虽然没有说什么话,但他都非常有礼貌的对我点头打招呼。”她美丽的面容上浮著一层梦幻的粉红。

  “他不会是想拉你投资他旗下的基金吧?你要小心点,国内基金很不稳,现在总统大选又快到了,不管哪一党上台,市场都会乱上一阵子,你小心点。”

  “才不是呢!他不是那种人。而且投资这种伤脑筋的事,我才不要管呢!”

  “你太单纯了,不知道他们那种商场菁英有多厉害。看他现在这么有名,就知道多有手段。”他点点妻子的挺秀鼻尖。

  唉,说不通。他们这种科技人,就是觉得商业的人太油滑、太有心机,每每谈起时,总不自觉地带著批判语气。想跟他谈罗以律这个白马王子,只会遭致扫兴的结果,所以——

  “唉!算了。总之,我觉得他很出色,是个很好的男人。”她又望过去一眼,幽幽的叹了口气。

  盛北川清完了盘子里所有美味的食物,确定不浪费的目标达成了之后,也跟著看过去一眼。

  “顺顺,他身边有个女的耶,我们会不会正巧遇到一则大八卦?”

  “什么大八卦?”柯顺芬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解的眨啊眨的。

  “你知道,他们那种豪门男人都不太安分的,哪个不三妻四妾。这里又没有狗仔队,正是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的好所在不是吗——”

  “盛北川!那个人是他的妻子啦!人家罗以律才不是那种花心的混帐呢!”

  “啊?”盛北川搔了搔头。再看了一眼,虽然隔著金色纱帘,但仍是可以隐约看到那名女子长得相当秀丽。“哦,原来是他妻子哦。长得还不错……”迎上妻子的大眼睛,非常识时务加上一句:“不过还是你最美。”

  “讨厌!”她娇笑。

  “好啦,别看了。”见妻子还不时会偷看过去,他轻轻扳回她的脸,指著她盘中的罗西尼鹅肝黑松露牛排,“还有一大半,你快吃完,我们好回去了。”

  “我吃饱啦,你帮我吃。”她叉起一块,往他嘴里塞去。让他忙点,她好可以多看那名女性梦中情人几眼。

  “北川,你觉得,他们可能在谈什么?”

  “唔……不知……那女的看起来很像我们公司里的女性主管那种样子。可能是在谈公事吧!那种女白领形象的人,总觉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战斗……”他尊重有能力的女性,但这种女性可不能与他一同生活,会很要命的,是男人就受不了。

  “可是那样看起来很神气啊。有时候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是那个样子,你不觉得很有威仪吗?”

  “你真的希望当女强人?还是只是说说而已?”

  她想了一下。皱皱小鼻头,笑了。

  “我讨厌变成咄咄逼人,所以当不了干练的女性。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做不来,才会偶尔幻想一下嘛。”

  “那就好。那种女强人,事业心那么重,婚姻通常不太好。”

  “乱讲,有罗以律那种丈夫,她作梦都要笑了,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婚姻不好!”多好的男人啊!就算是笨到无可救药的女人,也会死抓著不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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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罗以律不是没听清楚她说了什么,他只是不相信这样的话,今生今世居然会从她嘴里说出来。

  “以律,我们分居吧。”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稳、眼神还是那么澄澈,证明她是在无比清醒的情况下,把这话说出来。

  罗以律静静的看著她,确定她没说错之后,他以轻且冷淡的声音道:

  “我不问你为什么做出这个决定。既然你对我开口,如果这是你要的,那何不做得更彻底一点——不必分居,就离婚吧!”

  “离婚……”她语气有一瞬间的飘忽不稳。

  他察觉了,语气更冷,但带著疏离的笑——

  “你忘了?我总是给你你要的,并且习惯多给。”

  沉默,好久的沉默。她低首,而他缓缓啜饮饭后的普洱茶。

  “那就,离婚吧……”她这么说著,但不敢看他。“反正……那正是我原本要提出来的……”

  第二章

  他知道女人与男人在思想上、行为模式上的差异,可比火星与地球,几乎是永远别想达到“有志一同”、“心有灵犀”的梦幻境界。所以在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不要企图想去了解女人,也不要以为你了解女人,因为那都是错的。

  而如今他婚姻莫名其妙的触礁,这个真理再度被印证。

  他是罗以律,出身于人们口中的“百年罗家”,这是一种对商界元老家族的敬称,尊敬这个古老的商业家族竟能在风风雨雨中,从日据殖民时代走到如今民主自由时代,一百年来,仍然能在台湾屹立不摇,稳如磐石。

  因为先祖重视隐私,不喜张扬,所以即使罗家如此富裕,却从来都没上过富豪榜的榜首。然而不管历年的首富大名如何的更替,被无情的商界风浪汰旧换新一轮又一轮,百年罗家总是静静的待在前十的榜单内,有时是第三名,有时是第十名。从台湾流行起计算富豪的身家时,都是如此。

  百年罗家从来不是首富,却是上流社会公认的商界贵族,是历来的商界新兴富豪与家族乐于攀交的对象,并会因为成为这个家族的朋友而感到无比荣幸,像是从此证明自己不仅是富了,而且还贵了。

  他是罗家第四代,长房的次子。

  次子,是个尴尬的身分。因为不像长子被寄子厚重的期待,打一出生就被当接班人仔细而严格的栽培;也不像么子那样被宽容,可以任意的享受长辈与母亲的疼爱。

  许多历史研究学者、商界观察家们对罗家的百年不衰,有著诸多见解。其中最有志一同的是——罗家有著严谨且绝对的传承方式,并且祭入家训中,任谁也不能轻易改动。

  罗家的家主,只会是长子。即使这个长子才能平庸,也绝不更改这个家训。历代长子打一出生,就有继承权,他可以继承来自于父亲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剩下的百分三十则由其他弟妹分享。若有其他才能出色,且不甘屈居于人下的子弟,就让他分家出去,并给予一笔丰厚的创业基金,提供所有能提供的资源助其创业——百年来也不乏这样的例子,但大多数的人仍是愿意留在家族里效力。

  罗以律上头有一个准继承人的兄长,下面有一个个性独特的弟弟。大哥沉稳,小弟狂放,两人出色的表现,让他们从小就是长辈关注的焦点。他们三兄弟都不是喜欢被注目的性子,所以对大哥与小弟来说,成为常被亲友谈论的话题,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而他,则幸运的躲过了这个困扰。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家族里的平庸之辈,缺少好强斗胜的性情——至少他对于罗家累积了四代的巨大财富,从来没有想要得到与驾驭的欲望。

  他的父亲很早就对名下财产做出分配:百分之七十理所当然给长子;百分之二十给次子;百分之十给幼子。然后,次子与幼子又可以平均分配母亲名下的财产。不过母亲名下具有纪念性的物件,则必须交由长子保管,收藏在家族宝库里,作为长辈百年之后,对他们的追思与记忆。

  听起来比例少得可怜,但那其中代表的数目字,足够最挥霍的败家子花天酒地、极尽荒唐之能事的过一辈子了。

  他对生活从来没有什么不满足。反正生命就是这样,人生也就是这样。

  在公事上全力以赴,尽力挥洒,从中取得绝大的满足或挫败,商场好比战场赌场,投资与投机,其实不太有界限,每天都有新的挑战要面对;所以在私生活上,不需要再更多的刺激了,他只要平静。

  这八年来,翠微一直做得很好,给了他平静的生活。

  他不是那种会开口勉强别人的人,所以翠微所做的一切,都是她自己要的,他觉得不过分,于是从来不阻止——包括她坚持学商、当个职业妇女,与他夫唱妇随。在当年,为此还在家里闹出了一点风波。长辈都觉得她乖乖在家里奶孩子就好了,一连生了两个儿子,虽有保姆帮忙,但身为母亲的人怎么可以撇开不管?!

  要知道,罗家对子女教育是非常重视的,他们相信缺少父母关注又生活得太过优渥的孩子,将会在长大后成为家族的负担。所以罗家的媳妇通常会全职在家陪伴孩子到至少上小学为止,才能另做其它生涯规画。

  但翠微却成了例外。她嫁了他之后,第一年生元达、第三年生元遥,这中间还取得了纽约大学商学院的硕士学位。读完书之后,没一刻静止下来,马上进入公司工作,与他同进同出,当起职业妇女。

  家人很反对她这种置子女于不顾的行为,但翠微如果是那种会介意别人目光的人,当年就不会嫁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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