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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趣味恋人  第3页    作者:夏洛蔓

  她不是没想过分租,只是——懒。

  大学时热音社的社员经常在她家鬼混,怕吵到房客,毕业后,接触到更多不同性格的同事,知道人际之间的相处要能契合融洽是件多么耗人心力的事,所以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童凯的建议让她颇心动……

  以他三不五时赖在她家,赶也赶不走的情形,倒不如……嘿嘿,这还可以加快她存钱的速度。

  反正这家伙,除了嘴巴上爱占她便宜,认识快六年,倒是没有出现过什么不轨的举动,一起住的话,还算是个让人安心的房客。

  “好!我同意。”

  “我就喜欢你的阿莎力,那我继续睡了,对了,提醒你,你快迟到了。”他闭上眼,靠着有唐小琦发香的枕头,微笑入梦。

  “哇勒……真的快迟到了。”她连忙冲进浴室快速刷牙洗脸,换上公司制服,又旋风似地回到房间,胡乱朝脸上涂上防晒粉底和口红。

  “这……”她原本想告诉他,她上班去了,但是,转身见到他熟睡的脸,忍不住伫足,多看两眼。

  那两道浓密但不显粗犷的黑眉,在他白皙的脸上飞扬起一股自信的风采,笔挺光洁的鼻峰下,是微抿时仍带着促狭意味的唇角,深刻的眼、眉、鼻、口拼出完美精雕的一张男人的脸。

  学生时代的狷傲张扬悄然褪去,不知何时已生得这般英姿挺秀。

  她一直不懂,以童凯的外貌和才华,加上在学校的超高知名度,倒追他的学妹和学姐不知有多少,为什么他偏偏就喜欢黏着她?

  她称不上美,顶多就是五官端正,而且,个性糟透了,超没耐性又没气质,说起话来大嗓门,动作又粗鲁,她实在很怀疑他看女人的眼光。

  她是已经很习惯他成天在她身边打转,只是,始终没办法接受男朋友年纪比自己小。

  她又懒又怕麻烦,怎么可能弄个“幼齿”的男友来照顾,这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反正,她从一开始就拒绝他了,他耍赖。要在她身上浪费时间那是他的事,她就不必为了他而产生什么无聊的罪恶感。

  只不过,这小子,长得还真是帅,真不晓得他曾让多少女人心碎……

  她叹了口气,视线从他俊俏的脸蛋移往床头的闹钟。

  “惨了,这下迟到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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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周末,童凯正式成为唐小琦的房客。

  如果说她是小气巴拉的上班族,那童凯就是挥金如土的阔设计师。

  “喂、喂……嫌我的沙发烂,换张两人座的藤椅就好了,你干么乱花钱……这是新买的吧?”唐小琦抚着搬运公司刚搬进客厅的沙发组,心疼地说。

  虽然不知道这组沙发多贵,但是,单看这皮质的厚度、纹路和车工以及椅脚的特殊造型也能猜到价值不菲。

  “这是一定要的,你想想……我们住在一起后,夜深入静,搂着彼此,看着浪漫的爱情电影,难保一时天雷勾动地火,情难自禁,当然要挑张坐起来符合人体工学的沙发,免得在重要时刻破坏气氛。”

  “你会不会想太远了……”她丝毫没有陷入他勾勒的情境中。“我先纠正你,你是房客,我是房东,我们可不是住在一起。”

  “意思是一样的。”童凯几乎不跟她争辩的,在他认为,语言、文字是游戏,唬人、捉弄人用的,她很直接,也太笨了,跟她说话不需要花太多技巧。“我还想你房间那张床,是不是也换个独立筒的床垫,这样有人翻身就不会吵到另一个人。”

  “我的床为什么会有另一个人在翻身?”

  “有时候我可能会走错房间之类的。”他促狭地笑。

  “喂!哪有人这样预告的,不准,不准走错房间。”她突然有点后悔为了每个月三千元的房租和早、晚餐及免费清洁工这点小便宜,误放野狼进门。

  而且,她房间的门锁早已锈坏了,她又舍不得花钱换。

  赚钱大不易……她从十八岁开始就明白了这人生道理,她已经不是孩子了,得考虑更长久的未来啊!

  “别想这么多了,我们第一天同居,应该要大肆庆祝一番。”他看看手上自己设计的那只没时针、分针的怪表,“差不多要送到了。”

  “这种事能不想吗?好歹我外表看起来也是个女人,怎么可以……”她碎碎念着,突然发现了某个奇怪的字眼。“什么同居,我第二次纠正你!”

  这时门铃响起。

  “啊,我订的晚餐来了。”他冲去打开大门,这时一位穿着餐厅制服的服务生捧着一个大保丽龙箱走进来。

  当箱子一打开,各种美食的香气顿时窜进唐小琦的鼻腔中,她肚子同时也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好吧……”吃人的嘴软,这时她就不再斤斤计较那些旁枝末节了。

  为了储蓄环游世界基金,她已经很久没吃过两百元以上的“大餐”了。

  “死阿凯,为了你这顿晚饭,害我一大早到鱼市场去跟人家买这种保丽龙箱。”服务生开口就咒骂一声。

  原来,他们认识。唐小琦张着大眼,好奇地看着他们,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大学同学以外,童凯的朋友。

  “果然服务周到,太感动了。”

  “感动就好。”那名服务生扯扯嘴角,看向唐小琦。“你马子?”

  “还不是,已经追了六年。”童凯哀怨地比出拇指和尾指。

  “小姐,我告诉你,这小子真的不错,不要考虑太久,好东西很多人想分享的,了吧?”

  “那就直接送那些想分享的人吧!”她根本连考虑都不用考虑。

  “知道我们怎么认识的吗?”服务生又问她。

  “不知道……”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知道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马子吃醋,我乱瞄跟她一起来店里的美眉,在我上班时拿翘,阿凯那个时候在我们店里吃饭,二话不说就帮我代班。”

  “那个时候你们认识了吗?”她实在听不懂他的说话逻辑。

  “就是不认识才屌啊!他是客人,见义勇为,帮我代班,我才能去追我马子。懂了吗?”

  “大、大概懂了……”只是,这能用“见义勇为”来形容吗?应该叫“为虎作伥”吧!

  “所以啦!这个年轻人难得,你就别再考虑了。”服务生用力推荐,还瞅了童凯一眼,够意思吧!

  “你是打算留下来一起吃饭吗?废话这么多,小心老板扣你薪水。”童凯挝他一记。

  “了啦!对,老板要我告诉你,你是本店第一位享受外送服务的客人,哪天缺钱,就去店里打工,别客气,我走啦!”

  服务生走后,唐小琦还一头雾水。“可以……帮我翻译一下吗?”她觉得这个人说话很简洁,而且完全不受文法拘束,十分奔放的性格。

  童凯笑着从保丽龙箱里拿出一盘盘装饰得极为高雅的意式料理,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大四时,我去他们店里吃饭,他女朋友跟他吵架,一气之下就冲出门去,我看他想追又不敢丢下工作,就帮他代班了,结果,才做一晚,那店里的老板就一直要我去那里打工。”

  “你怎么能代班?你又不知道他们的工作流程,重点是,你又不认识他,为什么想要帮他?”

  “那有什么难的?去过餐厅就知道服务生都做些什么,而且,帮了不就认识了

  “该不会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代班工作,都是这么来的?”

  “差不多吧!反正没做过,还挺新鲜的。”

  晕……唐小琦实在被童凯打败,有人这样结识朋友的吗?她该说他天才,还是天兵?

  “吃饭吧!唔,那家伙连香槟都准备了,贴心。”童凯走到厨房拿杯子。

  “这些菜也太……太高级了吧!”唐小琦咽了咽口水。“只是……”

  她望了望客厅,真的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除了今天刚送来的沙发外,桌子是外公挑的用一辈子也不会坏的“红木茶几”,电视则是偶尔需要拳打脚踢才有画面的老旧电视,而用来装香槟的杯子则是她不知道买什么送的马克杯。

  突然……她觉得十分对不起这桌美食,就算没有餐桌,好歹茶几上也该点上两根蜡烛,不过,家里只有手电筒:不然,也插盆鲜花什么的,可是,她只有一盆快枯死的黄金葛……

  “发什么呆?”童凯已经将餐具什么的都备齐,就准备开动。

  “你不觉得这个空间跟这桌菜很不搭?”

  “会吗?”他不觉得。“人对了心情对了,什么就都对了,日后,我再慢慢改装它。”

  “这样说也是啦……只是,总觉得缺乏点什么……”

  她一心只想存钱,在三十岁完成环游世界的愿望,对生活品质其实是毫不在意的,人站着是一双脚的空间,坐着不过一张椅子,躺下也就一张床,粗茶淡饭或高级料理吃进肚子里,对她而言都只是饱腹的感觉。

  但是,这是童凯搬进这里的第一天,不知怎的,她对自己完全没准备冒出了点内疚,也许是平常对他太坏,就连庆祝什么的压根儿也没想到,一直以来,是他死赖着她,费尽心思的,也是他。

  会不会其实她很狡猾地享受着他的追求,却故意忽视两人之间那种奇妙的感情,然后理所当然地不去想这到底对不对。

  “不然,你等一下……”他冲进书房将他的笔记型电脑喇叭打开,寻找一个爵士音乐网站,然后,微笑走出来。

  “至少背景音乐可以配合一下,这个网站的首页会不停播放这首‘A  warm  Breeze’,这样就有气氛多了吧!不过,在我们听烦之前,要快点把菜干光。”

  唐小琦爆出大笑。“算你行,这么克难的背景音乐也让你弄出来了,那我就不客气喽!”

  他的自在减轻了她的内疚,索性不想这太复杂的问题了。

  她一直不想承认,她是喜欢被他这样黏着的,而且,一点也不觉得他烦人,只是从一开始就打定要让他打消追求她的念头,那像嫌弃臭虫一样嫌弃他的表情,久了,变成他们相处时的习惯模式。

  “呐,小琦……”

  “干么?”

  “你为什么要那么努力存钱?什么东西也舍不得买。”

  “喔,这个啊……我想去环游世界,在三十岁那年,这是我十几岁就有的梦想,趁着年轻,还有转换工作的机会,也还有体力走动的时候,环游世界一年,回来后,再重新出发。”

  童凯直愣愣地盯着她看,用着极为惊讶的表情。

  “你别以为不可能,其实只要做好事前规划,挑选十几个非去不可的国家,估算吃、住和交通的费用,每个月固定存下旅游基金,绝对能办得到。”

  “我不是认为不可能,只是没想到我们的想法居然不谋而合!哇,原来我们那么有默契,那就结伴同行吧!你看,这样花费最大的住宿费就有人分摊了。”

  “我三十岁的时候,你才二十八岁,抱歉,你还得再等两年。”她浇了他一盆冷水。

  其实,她没想到他居然也有相同的计划,所有认识她、知道她的梦想的人,全都认为她异想天开,要不就觉得一个女人要独自完成这个计划的可能性等于零。

  “我不介意提前两年。”他乐不可支地要跟她打勾勾。

  “到时候再说吧!”她低头吃饭。

  距离三十岁还有四年,这四年间两人的关系会有什么变化没人知道,搞不好到时候,他交了女朋友,甚至结婚生子,哪里还会记得此时的约定。

  是啊……友情究竟能维持多长时间,硬度又耐不耐岁月的磨损,无法预料,也许因为某个事件,一言不合便一拍两散,老死不相往来。

  她偷瞄童凯一眼,这么一想,突然觉得寂寞了起来。

  第三章

  转眼间,童凯搬进唐小琦的住处已经半年。

  这半年里,由童凯设计,几款限量发行的独特腕表在时尚界成了雅痞新贵竞相收藏的新宠。他的表采用特殊版本机芯,看不见时针、分针的表面设计,让人摆脱了时间的钳制,重新感受一种解放的自由。

  他对成功,名扬国际不感兴趣,很快地,便又厌倦了现状,开始钻研各类材质应用以及历年经典作品,跨足设计其它商品,这才一脚踩进设计真正神秘且高深的领域里。

  唐小琦则规规矩矩地在贸易公司做她的上班族,晚上自修语文、收集旅游资讯。

  假日两人一起吃饭、看电影、逛展览、到公园听免门票演唱会,带着相机全省跑透透,日子仿佛又回到大学时期,充满着笑声与乐趣。

  今天,唐小琦抱着一大叠资料回家,打开大门、脱下高跟鞋就先叹口气。

  唉……又一时心软答应同事的要求,带工作回家做了。

  意外地,看见童凯坐在客厅里,旁边散乱着图纸,低头专注地不知在画些什么。

  “难得,大忙人今天这么早回来,在画什么?”

  “没什么,随手把一些构想速写下来,这些sketch就是我脑子里的画面。”

  “你的脑袋还真乱。”她拿起几张图纸,上头充斥着杂乱的线条与英文注解,像是小孩子的随手涂鸦,不过,又乱中有序。

  她往沙发一坐,将手中资料摆到桌面上,搬起右脚,揉着疼痛的脚底板和脚趾。

  “脚痛?”童凯瞧她一眼。“穿高跟鞋的关系?”

  “嗯……真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还能在办公室狂奔的女同事,我到现在还是不习惯,经常扭到哪。”

  “上班一定要穿高跟的?”

  “对啊,规定。”

  “我帮你想想办法。”他抚着下巴,眼珠子骨碌骨碌转。

  “不用,谢啦!”她连忙摆手。“上次,你为了节省扫地的时间,把喷有静电液的抹布缝在袜子上,说什么‘凡走过,必清洁溜溜’,结果,害我右脚踩到左脚的抹布,跌了个狗吃屎。”

  “我有特别提醒你要用外八字走路喔!谁知道你运动神经那么差……”

  “还有!”她白他一眼。“那件‘防狼专用刺帽内裤’,把插花用的‘剑山’黏在内裤上,能穿吗?!”

  “哈哈!”他大笑。“我是担心你搭捷运遇到咸猪手嘛!本来我还在考虑剑山上要不要洒些痒痒粉,惩罚效果加倍。”

  “基本上,我是死都不会穿,你就不用想那么多了。”她很不给面子地吐槽。

  他将她勾到怀里。“我这么宝贝你……你看,无时无刻不惦记着你的安全,难道你都没有感受到我的用心?”

  “我觉得你根本是在拿我寻开心。”她将他太过贴近的脸推开。“还有,别乘机毛手毛脚的。”

  她自己想想也觉得好笑,至少,在听他解说商品用途时,就已经得到乐趣,纡解了工作上的烦闷。

  “自己开心也很重要嘛!”他永远像个顽童,什么都想尝试,唯独就是不做正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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