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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物年年  第13页    作者:金吉

  原来只觉得苦涩的酒味,原来也有这么迷人的味道……

  挪揄的口哨声响起,巫元宵恍如大梦初醒,才想起两人还在阳台上。

  项阳低咒了一声,搂着她的肩膀进屋内,不忘把窗帘拉上。

  “以后我们的房子阳台外绝对不要有邻居!”他有些赌气的口吻让她忍俊不住,但更让她心中柔情与激情荡漾的,是他“再次”说出了属于他俩未来的蓝图。但愿这次他们能一起实现它……

  烛光晚餐有了,花前月下有了,他邀她留下来过夜,她也答应了。

  洗完澡,两人躺在床上,他却只是一直陪她聊天,巫元宵不禁有些气闷。

  她吻他,不过项阳只是回应她的吻,依然维持着同样的姿势,抱着她,大掌有一下没一下地抚过她的发,在她背上轻拍,要哄她入睡。

  巫元宵不是什么豪放女,可是……可是……都到了这地步了,他还一点动作也没有,难道她就这么让他没胃口吗?

  巫元宵翻过身,项阳的手掌刚刚好就罩在她浑圆饱满的左ru上,她感觉到他身子一僵,很快地收回手,拉起棉被盖住她,依然由她身后将她收拢紧抱在怀中,继续聊着过往经历的趣事。

  “……”难道他嫌她胸部小?她好歹也有C罩杯好吗?!巫元宵哀怨地赌气不理他了。

  好半晌怀里的人儿都没反应,项阳以为她睡了,一手又握住她的柔荑,倾身,鼻尖在她颊畔一阵爱抚似的磨蹭,吻了她一次又一次,然后才抱紧她一起入睡。

  巫元宵噘起嘴,干脆再用力翻身,与他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我以为你睡了。”他说。

  她的脸好烫,幸好夜灯昏暗,稍稍掩饰住她的羞赧。

  “我以为你……”她嗫嚅了半天,终究没胆问他为什么对她没兴趣,只好再翻身躺平,瞪着天花板,小手揪住被子。“你觉得我身材很差吗?”她小猫般地抗议完,立刻抓起被子蒙头盖住。

  听见身边传来闷笑声,巫元宵的脸更烫了。

  项阳一把拉开她盖住头脸的棉被,怕她闷坏。

  “并没有,你不要乱想好吗?”他忍不住捏捏她的脸。

  他开始诉说他过去的情史,确切来讲,也可以说是少年奋斗史。

  对于感情,他不喜欢玩玩,所以每一次都很认真。

  少年时,他不会拒绝有点欣赏、但其实不是那么令他心动的女孩子。也许和家庭环境有在,毕竟家里有四只母老虎----这里没算母老虎的大头目和二头目,也就是他老妈和他伯母。他们家的家规包括了:男人要是薄幸,就该抓他去撞墙,撞错了就拖去填太平洋!

  结果高三那年,他被第一个女朋友劈腿,对象是他的好友。

  “我总觉得其实你没那么爱我,小伟却说他没有我不行。”那时女友的泣诉让他原谅了她的不忠,虽然项晚咒骂着说要去找那对狗男女算帐---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外面抱回来养的小孩。

  其实那女孩说的没错,他当时全部心思都在考大学上面。他放荡了两年,在高三时才浪子回头,本来就要比别人更努力,是他不该轻易答应要交往,所以那次失恋他只郁结了一天,第二天继续努力准备联考。

  第二次失恋就严重许多,大二那年他开始和同班同学交往,想不到他去当兵那年被兵变----正确来讲与一般人兵变的定义有些差别,因为那女人和他的初恋女友是完全相反的类型,初恋女友没有爱情就会枯萎,这一任的女友则独立自主。两人交往了那么久,他又是骨子里有点古板的男人,绝不会带她去宾馆或在野外那种不正经的地方要她,结果她说要出国深造,不想浪费青春,就跟他说bye-bye了。退伍后他追到美国,那个女人好样的,学业打工样样拿第一,还交了个哈佛毕业、目前在知名企业当CEO的男友。自己则打算朝女强人之路迈进。

  “所以你就开始到世界各地流浪?”

  “也不是,只是她的决断带给我很大的冲击和领悟。仔细追究起来,她并没有对不起我,她的新男友是她和我分手后两年才交往的,只是她那种有了目标就坚决完成的态度让我有些启发吧。”

  人生说到底就是如何去作选择,有人守在原地,有人远走它乡,有人随波逐流,也有人一生都在寻找方向,没有谁对谁错。

  “她选择了她想要的人生,而我想要的人生是什么?总不能等到老了才来思考吧!”大学那年他迷上了登山,又有学长邀他加入当时人数不足面临界废社的摄影社,玩久了也玩出兴趣来了,他想他可以朝这两个方向发展。

  兵变事件让老妈和老姐对他深感同情,告诉他退伍后可以提供他半年经济支助让他好好散心----毕竟一个男人既不偷吃又不爱花天酒地,要人才有人才,要身材有身材,长得不帅但也堪称性格,偏偏两次谈恋爱都被女人毫不留情地甩了,未免也太悲惨。

  为了避免他心灵严重受创,从此对女人深恶痛绝,对爱情弃之如敝屣,说不定以后遇到真爱还会心生抗拒,再狠狠地凌虐那个倒霉爱上他的女人---总之那时小说和连续剧看太多的老妈和老姐一起恶烂地扮演起女性长辈角色,要他有空就多散心。

  想到明明就剽悍无双的老妈和泼辣无比的老姐硬要扮温柔慈爱的模样,到现在都还会让他鸡皮疙瘩掉满地。

  拜托,他可是身心健康的年轻人,家庭和人际关系健全,才两次被飞就身心受创,那他的EQ商数大概可以列为精神科专家研究的对象了吧!

  正好那时大学的学长又来找他,邀他加入一个高山摄影团队与某个运动登山器材品牌的探险队,学长人脉很广,而且专门做那些一般人觉得奇奇怪怪的事,他觉得有趣就接受了。那几年他做的也不只是摄影与探险,还拿了野地求生教练的执照,在美国加入国家公园管理组织,没事时就被学长拉着到处跑,也是那时他才知道自己怕水,潜水执照花了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才拿到,被学长笑了好久……

  比起他来,巫元宵觉得自己的经历好空白。到底能不能说是前世的记忆困住她,她也无法找到解答,但巫元宵还是有点庆幸那女孩放弃了项阳,否则现在他就不会在她身边了吧?

  “我没交过男朋友。”她有点沮丧地承认,“你是第一个。”唉……

  “我知道,所以我怕你……”项阳清了清喉咙,显然有点尴尬,“我是说,我想你可能要多一点心理准备。”

  巫元宵从棉被里探头看他,害羞又撒娇地以食指在他喉结上画着圆,“人家又没有说我没准备好,我想你没兴趣的话……”

  项阳抓住她不知死活的小手,吞下一声呻吟,“你真是一点也不了解男人,你没上过健康教育课吗?”他在棉被底下的大掌忽然揪住她的臀部将她的下半身与他紧密贴合,“我整晚硬到快抓狂,最好这样叫作对你没兴趣!”

  她全身像蒸气火车般冒烟了,傻愣住,无法言语。

  “你这么呆呆的,还是等结婚那天吧!”他也觉得这样对单纯的她来说比较好,“所以,现在乖乖睡觉!”他恫吓道。

  巫元宵鼓起腮帮子。她哪是健康教育不及格?明明是他自己一直避免和她有这样亲密的接触,害她误会了嘛……

  “其实,我已经准备好了哦!”她小声说,“没关系的嘛……”然后又转身,扭啊扭地,与他面对面。

  在项阳眼里,她只是个天真无邪的笨瓜,无知到在他这只快要爆发的大老虎怀里扭动妖娆的娇躯---她的身材不错,他老早就注意到了!以台湾现在病态的审美观来说有点胖,但他觉得刚刚好,该有肉的地方就肉肉的,脱下衣服时绝不会看到两排肋骨,洗完澡后躺在他怀里的此刻,更是可口的仿佛软嫩肥美的小羔羊!

  他想恶作剧地捏她的脸,再警告她乖乖听话睡觉,偏偏理智跟身体在这时分家,他像恶虎扑羊,高在壮硕的身体猛地压向她,饥渴地吻住她还喋喋不休地发出愚蠢邀请的小嘴。

  他忘了告诉她,其实他最怕的是自己饿太久啊!

  第10章(1)

  明明感觉自己失控了,一切交由野性与yu|望去主宰,在吻上她的那一刻,却不由自主地,像野兽收起爪子和獠牙,心软了,或者说是心头的爱怜没办法被忽略,在四片唇相依偎时澎湃而来。

  大概是因为情人的气息太甜、太美、太柔软,把心也融化了。

  交媾很简单,两个原始到人类宁可忽略的部位互相取暖,道德感低一点的两个陌生人都可以做。

  但接吻呢?

  两人可能呼吸了同一个空气分子,尝着同一种味道。如果人的身体是容器,会把灵魂放在哪里?心窝?还是眼睛里?所以接吻时两扇灵魂之窗紧挨着,不用去看,而是互相感受。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也可以那么感性,用吻爱抚她,即使他的双手正在干着下流的勾当,像每个急色的男人把身下的女人扒个精光,吃遍每一寸豆腐。

  “嗯……”没想到先忘情的也是他,呻吟着,舍不得离开她的唇,又贪心地想吃遍她全身上下。

  含蓄的喜悦因为羞于表达,于是把心涨得满满的、满满的,那么多的快乐与幸福,几乎要无法承载。情人的碰触是奇迹之药,能让每一颗心常保年轻,永远美满,哪怕过去还有一点风霜的痕迹,在他的五指和掌心轻触的同时都要被治愈。

  于是她更加地想展开自己。她也想知道,自己能够带给他同样的喜悦吗?

  巫元宵怯怯地伸出手,贴在项阳胸口上,学他在她腹部上和手臂上的动作,缓慢又温柔地搓揉。

  他喉结滚动,又吞进一声shen|吟,抬起脸看她。

  他的唇有与她缠绵过的湿润与红艳,性感得让她窒息。

  巫元宵一脸无辜,“你不喜欢我这样吗?”

  “不!”他立刻脱下T恤,抓住她的手贴向他赤裸的胸膛,也贴向心口。“继续。”他笑着啄吻她的唇,“再多一点,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地方都欢迎你,每一个地方……”

  ……

  “我好难过……”又不能说是难过,既像在天堂,又像在地狱,多么折腾人的煎熬!

  他高大的身躯像成鸟包覆着雏鸟一样,包覆她,“会痛就咬我,嗯?”

  究竟是惩罚,或者只是想让女人难以忘怀?也许女人的疼痛来自被男人宰制的价值观,他们认为被撕裂的其实是纯洁的羽翼,而不只是一片薄到没有存在感的薄膜。谁知千百年来让女人痛不欲生的从来不是那片莫名存在的薄膜,而是那些曲解造物者思想的男人和他们用以贯穿女人的枷锁。

  肉体的疼痛是可以被超越的,否则人类只需追求交媾的快感即可。他放慢动作,双眼一瞬也不瞬地,不放过他的女人神情每一丝细微的变化。那些他带给她的、他为她开启的,每一分疼痛,每一分欢愉,和每一滴泪水,将是从今以后他要收在心上保存的。她不需要象征纯洁的羽翼,因为从此为她遮风挡雨的,只有他的手臂和肩膀。

  不是神迹,不需浮夸,女人要的也就这样而已……

  ☆☆☆

  早上,他被饿醒,闻到一阵香味,更加饥肠漉漉。

  横臂摸向一旁的位置,空的?项阳立刻睁大眼,惊醒,接着确定自己闻到煎培根的香味不是在作梦。

  砰砰砰!他两三个大步冲出房门,直奔厨房,看见他的小女人做早餐的背影。

  厚……干嘛不给他表演当好老公的机会,起那么早!万一她的身体还会痛怎么办?项阳一副要不到糖吃的小鬼赌气脸孔,蹭到巫元宵背后,摸摸抱抱。

  “再一会就好啰!”巫元宵安抚道。

  “我要吃包子。”他的脸贴着她蹭啊蹭。

  这话让巫元宵的脸又发烫了。“别闹了。”她把培根放到盘子上。“可以吃早餐了。”

  项阳心不甘情不愿地放开她,巫元宵转过身,登时傻愣住。

  “你……”

  “好香噢!”脸皮堪比象皮的男人忘了前一刻自己在气啥,接过她手中的盘子,迫不及待地拎起一块鲔鱼蛋往嘴里塞,顾不得烫口地大口咀嚼。

  “你……”巫元宵好气又好笑,而且尴尬羞赧到全身发热!她转念一想,才改用较为轻松的口吻道:“你早上都习惯在屋子里裸奔吗?”

  厚脸皮男人依然大口嚼着食物,还不忘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她喜欢吃的火腿喂她,“有什么关系?反正只有我们两个啊,迟早都要给你看的。”其实他是因为床铺空了,急着找她,哪管得了那么多?

  反正可以让她顺便欣赏一下未来老公精壮的体魄,希望可以加分啦!在中年发福有鲔鱼肚前,一定要先让她记住他帅气的样子!以后比较不会失宠,哈哈哈……

  巫元宵无言,张口吃了他喂过来的火腿才道:“我觉得吃饭时……至少把内裤穿上比较好……我是说万一热咖啡还是什么滴到那上面……”呃,她提这个做什么啊?听起来好色情!巫元宵整张脸又爆红。

  项阳从盘子里抬眼看她,然后笑得一脸诡异,“所以我不喝太烫的,如果不小心烫到,你帮我吹吹就好了……”

  巫元宵真想捶死他,“烫死你最好啦!”

  “不要这样,之前在美国时有个洋妞说我屁股又翘又结实,以后只有你能看耶!趁它还没下垂时赶快看……”

  “你……你……”她会被他气死!虽然嘴角是上扬的。

  幸好项阳最后还是去穿了件海滩裤再下楼来,否则巫元宵真的会脑充血到吃不了饭吧!

  “等我这次从圣母峰回来,我们就结婚吧!”他一脸兴奋,不料巫元宵脸上的笑意突然消失了。

  “你要去圣母峰?”去做什么?她脑袋中一片嗡嗡声,半晌才记起他好歹也是个摄影师,又是登山器材品牌的探险员,登圣母峰当然是为了工作。

  “唔,对啊,我昨天本来要跟你讲。”结果该讲的没讲,本来打算留到新婚夜做的倒是全做了。他看着巫元宵,发现她脸色惨白,关心地问:“怎么了?”

  “那很危险……”那是他的工作,她不能无理取闹。巫元宵这样想着,却只能勉强扯出一个微笑,“有那么多的山好爬,为什么一定要去圣母峰?”虽然成功攻顶的人越来越多,但失事的也不在少数啊!

  “嗯,我本来想说去K2峰,但他们说圣母峰比较有名,而且至少目前还是世界第一高峰。”虽然明明K2的困难度大得多,但一般人只会注意到第一名,谁会去看第二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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