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她持续往上而对方继续往下,两人距离拉近后,她第二眼注意到的是他一脸的落腮胡。妈呀,对方应该不是什么可疑人物吧?她随即又忍不住嘲笑自己想太多,公司门禁森严,还有尽职的二十四小时守卫,闲杂人等要偷渡进来可不容易。
男人看到是她,也有些讶异,不过一闪而逝,她并没有发现,她来到他的下一阶,举起手帕问道:“先生,请问这条手帕是你的吗?”
男子冷冷的看了她一眼,顺手接过。“谢谢。”
要是以往,以余芳浓活泼又有些自来熟的性子,肯定会和对方多攀谈几句,可眼前的男人,一脸生人勿近的冰块脸,她也就不必太热情了。只不过……他们有过交集吗?正确的来说应该是她以前惹过他,或在他面前做过什么不得体的事吗?为什么他看她的眼神……有些嫌恶?
算了,这几天发生在她身上的怪事不少,不差多一件。
余芳浓朝他轻轻点点头后,便又继续往楼上爬,完全没注意到对方一直盯着她的背影。
***
半个小时后,淋过浴的余芳浓一身清爽的出现在办公室。
廖玲玲一看到她,立即凑上前。“嘿,休了四天假,心情好点了没有?”
“还好,不过起码没忘记没工作会饿死。”余芳浓自嘲的笑了笑。她本来就不是个会钻牛角尖的人,情伤难过是一定,却也还不至于让她一蹶不振,况且颓废了几天,够了。
对于某些人事物,朋友总觉得她太执着、投入太多,其实她的想法很单纯,她只是不希望以后回首,会感到有所遗憾,就像和江泰云的感情,至少她没有愧对自己。
见好友的情况似乎好多了,廖玲玲又忍不住八卦起来。“小浓,在医院的时候有没有艳遇?”她也是在醉倒的隔天中午,被小浓的电话吵醒,才知道小浓莫名其妙被送到医院去。
“有,热情得害我很不知所措。”余芳浓一边打开电脑,一边回应。
喔喔!八卦来了!“对方是医生吗?高不高?帅不帅?”
“廖玲玲小姐,病房里会出现的异性,除了医生外,还有病患和病患的家属,好吗?”
不是医生啊……廖玲玲不死心的又问:“高不高?帅不帅?”
“还满高的,至于长相嘛……应该算帅吧。”
“帅就帅,不帅就不帅,哪有什么应该?”
“很抱歉,因为他年轻时候的样子,我只能用想象的。”
“年轻?想象?”廖玲玲一脸困惑的看着好友,实在不懂她在说什么。
余芳浓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我的艳遇就是隔壁病床的失智阿公,他把我当成他已经往生二十来的老伴。”
“嘿!这样捉弄我好玩吗?”
余芳浓本想回廖玲玲还不错玩,可她深谙好友容易恼羞成怒的性子,连忙收敛笑意,讨好的道:“好嘛好嘛,我错了,下次不敢了。”
其实在医院的时候,她是真的有艳遇,只是不知道对方是谁,她因为觉得自己身体好多了就到处走走,无意间来到空中花园,就见有个男人双手攀着栏杆,眺望着远方。
原以为那种好看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美丽生物大概只会出现在偶像剧中,没想到有人可以不经包装就这么偶像,而且还是个穿着住院服的偶像。
那高瘦优雅的身影,在日光的照射下,周身好似散发着淡淡的光晖,俊美绝伦的脸蛋柔弱苍白,好似误闯凡界的天仙。
余芳浓看得眼睛都直了,男人大概也习以为常了,朝他投射而去的目光来自四面八方,所以她的视线并没有惊扰到他,偏偏这个时候廖玲玲打电话来关心她,打断她欣赏这幅美好的景色,更可惜的是,当她结束通话后,花美男也不见踪影了。
之后她才听说,那楼层是医院的VIP病房,能住进去的非富即贵。她只道进医院的人都是非死即伤,还不知道和饭店一样还分普通房、总统套房,怪不得人人都说医院是营利事业。
见好友突然发起呆来,廖玲玲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喂,我有新消息要告诉你呢!”
余芳浓回过神来问道:“我不在的这几天,又有什么新八卦了?”
“不是八卦,是真的消息,而且和你有关。”
见好友的神色不像是开玩笑,她也正经了几分。“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廖玲玲故作神秘的看了她一眼。“一好一坏,你要先听哪一个?”
“那就好消息吧。”以往她都秉持着先苦后甘的道理,一定会先听坏消息,不过最近坏事已经够多了,她还是先听听好消息吧。
“好消息是,你被推举为今年带新人的‘菁英’之一。”
除了不定期的征才外,公司每年都会应征一批新人,会由各部门推举的菁英来带领,而所谓的菁英,其实也有被列为储备干部的意思,算是向上晋升的跳板,有意向主管之位迈进的有志青年,都会极力争取。
“为什么是我?”余芳浓自认是个努力的员工,可是她只知道埋头实干,不懂得邀功还常被抢功,还反对马屁文化,主管会挑她,她有点受宠若惊,更别说她的年资还很低。
“你能力好,努力负责,而且你的个性鸡婆又有耐心,很适合带新人,挑你表示主管的眼睛没全瞎。”她的人生哲学就是拿多少钱办多少事,她不算混,可也不是多努力的员工,加上大学毕业后就马上投入职场,至今工作了多年,人情冷暖看得多,就算再热情,如今也冷得差不多了。
可小浓不同,她对工作真的有份热情和使命感,常常自己的分内事做完还帮忙分摊别人的工作,甚至曾跨部门捞事做,同事都戏称她像只小蜜蜂。
还记得小浓刚分发到这个部门时,看她一副热血的模样,自己还冷冷的想,最慢半年就会烧成灰了,可是现在两年多过去了,她依然是当年那个对工作热心热忱的余芳浓。
“听起来似乎真的是个好消息。”余芳浓笑了。
廖玲玲斜看了她一眼。这个笨丫头!“我只是说主管的眼睛没全瞎,可没说他们视力没问题啊!”
她之前在人事部门待过,那里有她的人脉,明明这次的菁英名单没有企划二部的人,后来却勾了一个余芳浓……小浓是能力好又努力,但完全没有背景,才进公司两年多就被提拔为菁英,就连楚明雪都是熬了几年才有这样的机会,其中原由令人担忧。
“什么意思?”
“楚明雪也是这一次的菁英之一,这就是坏消息。”
听到这名字,余芳浓的表情明显一僵。“她在公关部门很出色,成为带新人的人选之一,一点也不奇怪,更何况,她带她的新人,我带我的新人,基本上没什么冲突。”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可是你和她是这次的菁英中最资浅的,尤其是你。楚明雪的老爸还是公司董事之一,要不是公司严禁空降部队,她早就捞个什么特助来做了,好不容易有个升迁机会,这一回的菁英们哪个不做球给她?”
“然后呢?”
“新人中的高材生全都纳到她麾下,再次一级的也被其他菁英分赃了,至于你嘛,只能分到一群资质平庸的伙头军。”
与好友生动的比喻把余芳浓逗笑了。“伙头军也是很重要的,若是没了伙头军就开不了伙,大家就要饿肚子了,更何况他们的成绩再差,也比我这个当初怎么进元庆都不知道的人强吧?”
她大学念的不是什么名校,在校成绩也十分普通,毕业后投了五十份履历,只有八家要她去面试,其中居然有一间是毕业于一流大学也得挤破头才进得了的元庆集团,录取后她还作了好几次恶梦,梦见元庆的人打电话来说通知错人了。
“我是担心你被欺负。”公司完善的升迁制度还是有漏洞可钻,一些王子千金进公司成为新人,表面上也是从基层做起,可后面的靠山哪个人不多长颗眼睛的?“我以前可是目睹过菁英被那时身为新人的楚明雪欺负到哭,你的伙头军里还不知道会不会存在着王子公主呢!”
“放心吧,真有高层子女应该也轮不到我来带,楚明雪想必早就探听清楚,收编到她手里了。”
廖玲玲笑了。“小浓啊,咱们公司派系不多,却也不是真的一团和气,这种不和是可以一脉相承的,进公司的王子千金们,不见得会是和楚明雪同一个阵线的,遇到这样的人,她当然踢得越远越好,更何况就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些人考进来的成绩都不太好。”
“哎哟,别尽往坏处想啦,有背景又怎样?都只是刚步出大学的新鲜人,我好歹也虚长个几岁,他们总该给我点面子吧,呵呵。”
廖玲玲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就说她笨咩!“真是抱歉吶,你连这最基本的优势都没有,你啊,这回带的不但是末段班,平均年龄还偏大。”
“咦?”
“这也不奇怪,公司录取的又不限大学新鲜人,也有研究所的,甚至是工作多年转职的、换公司的,这些老油条可不好应付啊!”
余芳浓吐了口长气后,说道:“想太多容易头痛,反正研习只有十天,与其去烦恼会带到什么样的新人,还不如好好的做好分内的事吧。我可不是每次都能获选当菁英,这是第一次,但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就当作是个难得的经历吧。”
廖玲玲失笑。这家伙怎么总是可以这么乐观呢?“好吧,你既然有心理准备,那我就放心了。最后给你一点甜头,听说这一回的‘男花魁’在你这一组。”
她有些反应不过来。“啊?”
“身高一八二,长相如同潘安再世,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余芳浓故作讶异。“这么厉害?只不过,潘安再世和倾国倾城为什么会凑在一起?一个是用来形容美男子,一个是用来形容美人,你是想说他男女通吃,还是他其实是雌雄同体?”
“不要捉我语病。”很故意喔!“啊你是没见过长相宜男宜女的人喔?”君不见韩国某当红男星,一张变装照迷倒多少阿宅。
听好友这么说,余芳浓的脑海马上浮现在医院惊鸿一瞥的病美男。如果他穿上女装,应该也是大美人一枚吧?
发觉思绪飘得太远,她轻轻摇了摇头,又道:“你刚才说那个人倾城倾国,不会进来没多久,咱们公司就倒了吧?感觉上很祸害呢!”
廖玲玲一本正经的说:“放心,没有昏君,就没有红颜祸水。”女人再美,没有一个脑袋里不装大脑的男人相挺,基本上成不了祸害。如果妲己穿越遇上了唐太宗,大抵没法子祸国殃民,而是郁郁而终作结吧?
“好吧,言归正传,你想说什么?”
廖玲玲朝她挤眉弄眼,又用手肘轻撞了她一下。“我知道你对帅哥暂时有恐惧症,没关系,你害怕的东西我正好不怕,肥水不落外人田,了解吧?”
余芳浓忍俊不住笑了出来。“知道了。”把人家顶级帅哥比喻成肥水,这女人够鲜的了。
该说的都说得差不多了,廖玲玲转过身正要回自己的位子,无意间看到文件成小山的办公桌上有一只牛皮纸袋,她突然脚步一顿,又转回身去。
“瞧我,顾着抬杠差点忘了。”她拿起牛皮纸袋递给她。“嗟,你不在的那几天我代领的挂号。”
余芳浓轻笑道:“谢啦!”接着她打开袋子,抽出一本婚纱摄影集。
“哇,好美的新娘礼服!只是……”廖玲玲的话语倏地一顿。刚分手的女人收到这个,不会又是破空一箭吧?只不过她和江泰云应该还不到论及婚嫁的地步吧,况且她去拍婚纱,身为好友的自己怎可能不知道?
第1章(2)
见好友显得小心翼翼又一脸疑惑,余芳浓坦然的解释道:“我表姊是婚纱店的老板,最近她要开第三家分店,之前就一直交代我要去帮忙冲人气,这应该算是公关书吧。”
她和表姊的感情不错,她念大学时,表姊的事业刚开始,两人都没什么钱,为了省房租,有一年多的时间她们都一起挤在叔叔的旧公寓里,从那时候开始,每逢寒暑假,她都会到表姊的婚纱店打工。有时帮忙缝婚纱上的花边缀饰,有时帮忙布置摄影棚,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递补发生车祸赶不及婚礼的伴娘,事后还拿到六千块的大红包。
“喔……”
“时间还早啦,等开幕那天我再带你去。”
“好啊。”
聊完了天,两人便以各自的方式投入工作中。
***
为期十天的母鸡带小鸡研习课程开跑了。
余芳浓手下有五名伙头军,两女三男,虽然她一直告诉自己要用平常心面对,可当她拿着点名簿,请他们自我介绍并同时点名时,手还是忍不住微微发抖。没办法,凡事总有第一次咩。
“我叫苏宇臻。”
余芳浓看了她一眼。嗯,是个好看的女生,不过神情之间有股娇娇女的任性神色。另一个叫陈晓佩的女生长得也很漂亮,也很有气质。
当她看到下一个叫做滕凤歌的男生时,她差点没啊的一声叫出来,因为他就是她住院时的艳遇,这么近距离看他,更觉得赏心悦目了,心情也跟着大好。只是,这位男花魁是不是身体不太好,他那不太健康的病态掩都掩不住。
缘分还真有趣,不过她很明白亲戚不能乱认,话也不能乱说,也许他并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住院的事。
最后只剩下一个人还没到了,余芳浓低头看了眼点名簿,又抬起头问道:“高景丰?还没来吗?高景丰……”
话音方落,一个高个儿身影闪进门内,往她面前一站,她看着那一脸熟悉的落腮胡,倏地一怔。咳,这一位在俊男美女中真的很突兀,感觉像是歌舞升平的后宫场幕,突然杀出一名横刀立马的沙场悍将。
“高、高景丰?”
“到。”
没想到会遇到之前那位爬楼梯的同好,看来他那天应该是先来看看环境的,这世界真的好小,居然让她一连遇到两个巧合。
她看着眼前的子弟兵,两个女的平均身高应该有一六八,男的平均有一八二、三,胡子男有一九O吧,这些人一字排开站在她面前,更加对比她有多小只。
余芳浓有些自嘲的说:“各位,上面的空气好吗?”
原本拘谨的新人笑了出来,只有胡子男面无表情。
“我是带你们的前辈,我叫余芳浓。”她在白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我们这样天龙地虎的组合,顶天立地,想必能够开创新格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