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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千金  第1页    作者:千寻

  序言  为爱付出的努力

  所有的喜欢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虽然常听到像是“人正真好”、“人帅真好”的言论,彷佛天生拥有一张美颜就会受到众人喜爱,人都喜欢美丽的事物,或许拥有美貌的人的确天生能收获较多好感,但不付出努力维持,随着时间过去,美貌终究会凋零。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主角设定很常见,但小编更喜欢看到那些经过自身努力,终究获得胜利果实、获得众人喜爱的人。

  千寻《一字千金》的女主角叶曦就是如此,她身为王府唯一的姑娘,受到王爷夫妇的疼宠,两个哥哥也对她疼爱有加,虽然与大哥交好的四皇子梁璟朱老爱对她开玩笑使坏,但依旧把她捧在掌心。

  她能得到这些并不是因为她的美貌,她长得普通,也就堪称清秀,甚至因此传闻她并非王爷亲生。

  然而当上一辈的阴谋被揭开,作为受害者的她失去王府千金的身分,王府众人与四皇子却依旧宠着她,不只这些年彼此作为家人培养出来的情谊,还有她真心实意对众人好的心,她就是一个好女儿、好妹妹,关心父母、友爱兄长、体贴下人。

  人非草木,就算知道她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十多年的感情也不是那么容易割舍的,叶曦甚至比找回来的真正王府千金,更像是血浓于水的家人。

  然而她为了不让王府的家人难做,也为了她自己的私心,不顾众人挽留决心与亲生父母回归农村,她不是自我放弃,而是打算白手起家,从底层重新靠着自己的厨艺与写书长才,爬回能与众人并肩的位置。

  梁璟朱很是欣赏这样的她,在她还没被揭穿身分时就秘密援助她,替她出版好几本小说,更给予丰厚的报酬,如今自然不可能看她落魄下去,从头再来,她的兄长们更是如此,这些都是叶曦过去结下的善果,是她为自己带来的好运。

  想知道叶曦写了什么样的书,造成举国风靡人手一本?爱与她笑闹的梁璟朱又为了支持她,耍了什么让她又恨又气的手段?两人之间又是在什么样的状况下,发现彼此的心意?又该如何突破身分壁垒,让堂堂皇子顺利娶回平民姑娘做皇子妃?赶快翻开下一页,所有的解答都在这里!

  楔子  濒死的感觉

  鞭炮声起,在劈里啪啦的炸响后,留下满地的彩花和空气中的淡淡硫磺味道,街道上看热闹的百姓面带笑容、对着迎亲队伍指指点点,好像这样就能与那份喜悦沾上边儿。

  今天是靖王府的世子梁瑀晟与秦家嫡女秦可云成亲的日子,这婚是皇帝亲赐的,两家人都竭尽全力把婚礼办得风风光光。

  “数过没?几抬嫁妆?”

  “数了数了,可没数清楚,两百抬肯定跑不掉。”

  “秦家这么富有啊?”

  “秦家本是商贾起家,若非如此,秦家女儿进宫能从答应当起?”

  “虽是答应,现在还不是封妃啦?足见是个有心机本事的。”

  “也是,不过最重要的是生下贵子。”

  “秦家这么富,难怪嫁妆像不要钱似的往梁家送。”

  “在京城贵女中,秦可云名声极好,被封四大才女。”

  “珠联璧合、再好不过的一桩婚事。”

  一路行来,百姓议论纷纷,这门亲事得到天下人的祝福。

  唯有叶曦脚步凝滞,清晰的脑袋越行越觉得混沌,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努力会改变结局,没想到……十几年的尽心尽力依旧敌不过天注定。

  叶曦觉得很好笑、很讽刺也……是的,很蠢。

  当了一辈子聪明人,终究在爱情里犯蠢,怨谁?

  痛……非常痛……好像有人拿把大锤子往她的心脏打着敲着拧着扎着,企图把它揉出汁、搓成屑、扎出无数孔洞,但即使这样的疼痛,她仍然拉开嘴角、让笑容紧紧巴在脸上,她笑得无比灿烂,好像自己和看热闹的百姓一样快乐。

  缓步前行,一口口咽下不能倾巢而出的泪水,太多的咸味儿腌得她喉咙刺刺辣辣,足下无针、地上没有长出荆棘,可每走一步,彷佛有千针万针扎着。

  靖王是举朝上下最尊荣的王爷,他是皇帝的同胞兄弟,在两人齐心合力之下,打造出一个太平盛世。

  他们不仅仅是兄弟、同袍,还是推心置腹、感情深厚的知心好友。

  皇帝对靖王的重视举世皆知,靖王世子的婚礼门庭广开,谁不想上门沾沾喜气、争个露脸?因此今天占掉一整条街道的靖王府,里里外外、熙来攘往的全是人,皇后娘娘还担心王府人手不足,除礼部的人之外,还增派一队太监宫女及嬷嬷过来帮忙。

  喜房里热闹非凡,掀盖头、行仪式,围绕在新人身边的妇人和姑娘们捂着嘴呵呵轻笑着,无比喜庆。

  叶曦站在门外,望着屋里一身大红喜袍的梁瑀晟,眉睫微垂,她顾不得灼热的喉咙,再次将咸咸的泪水咽回去。

  梁瑀晟弯下腰在秦可云耳畔轻声叮嘱,温柔的态度换来一阵哄堂笑声,人人都说新郎疼新娘。

  可不就是这样吗?是她弄错了,误以为只是圣旨赐婚,与情爱无关。

  新郎疼新娘……对啊,以前他也好疼她的。

  就在这扇门前,他曾牢牢握住她的肩膀说:“别害怕,不管发生什么,都有哥哥护着你,曦曦是哥哥最疼的。”

  最疼?是她错解这两个字的意思,还是因为过度认真相信,以至于自满、自信,骄傲认定自己是改写结局的大文豪,从此将独拥他的爱情?

  苦涩一笑,她明白了,自信并非一件值得夸耀的好事。

  拍拍秦可云肩膀,与在场长辈拱手为礼后,梁瑀晟得去招呼来客,没想尚未走出新房,就看见倚在门边的曦曦,瞬间,他加快脚步来到她面前,脸上仍然是她熟悉的温和、宠溺与包容。

  糟糕,她才否决自信这回事,他偏又来添油加醋,让她的自信重燃起熊熊烈火,这样……很糟的呀。

  梁瑀晟不知道她心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大大掌心直接抚上她的头。“刚才一直在找你,还以为你不来了。”

  “怎能不来呢,是哥大婚呀。”她在笑,却也在发抖,在他温柔疼惜的目光中瑟瑟抖着。

  见她这番模样,梁瑀晟微蹙浓眉,早知道就别逼她来。

  为镇压颤栗,叶曦用力咬住舌头,直至尝到血腥味之后……它停了,她笑得甜美温和,笑得顺应他的心意,笑出他想要的表现。“哥,恭喜。”

  “瑀昊在前头,我让他过来陪你。”梁瑀晟心疼她委屈。

  “不必啦,这里都是女眷,二哥过来掺和,多奇怪。”

  “不想见瑀昊?他会很伤心的,又要说你厚此薄彼。”

  何止厚此薄彼,她还重色轻兄啊,只要瑀晟在,她便谁都看不见,她知道这是坏习惯,但她……不想改变。

  “今日还有旁的事,只是过来给嫂子送新婚礼物。”叶曦指指手上木盒。

  眼看她闪着微光的双眸,那里头渗着湿气,梁瑀晟心底明白,于她,这已是极限了,不能再强逼。

  曦曦体贴讲理,她的乖巧总是让人安心,即便明白里面多少有几分勉强,但她习惯不让人为自己担心。

  梁瑀晟轻叹道:“过几日,我带可云去看你。”

  叶曦笑而不应,却道:“快去前厅吧,很多人在等新郎官亮相呢。”

  他握住她的肩膀,郑重其事道:“答应哥,要好好的。”

  他也知道她不好?是啊,都知道的,知道她的心思、她的妄念,知道她正在失望的荆棘中旁惶,但就算知道……他也没打算拯救她。

  “我当然会好好的。”她又笑,虽言不由衷却是斩钉截铁。

  “去看看你大嫂吧。”

  “好。”安静目送他离开,在背影淡出之际,她一个激灵,胸口那把刀狠狠扎上,措手不及的疼痛再次降临。

  没事的,她告诉自己。

  人家把心刨给你,你假装没看见,是因为不喜欢。

  你把心刨给人家,你假装不疼痛,是因为太喜欢。

  感情这种事本就是你情我愿,计较不来付出之间谁多谁几分,是她选择交付爱情,梁瑀晟没有义务要全盘接收。

  再笑一回,她否认胸口处被刀插着,用力旋身,却意外撞见梁瑀晨的眼神,她正怒目相望,远远地指着她的鼻子怒吼——

  “谁允许你来的?贱货没资格站在王府地界上!”

  “我收到帖子了。”叶曦淡淡回望,眼底没有身为下位者的卑微。

  这态度令梁瑀晨更加愤慨,她憎恨叶曦,她高高在上的淡漠、有意无意散发的傲气原都该属于自己,是叶曦掠夺她的骄傲、她的美好、她的自信……凭什么她能用骄傲脸孔来面对自己?

  叶曦继续朝喜房前进,梁瑀晨大步跨来,双手叉腰,横挡在门口。“你谁啊?我是县主,你不过是平头百姓,凭什么以你我相称?”

  秦可云听见两人争闹,连忙走下喜床,目光示意间,两名小丫头赶紧上前又哄又拉,把梁瑀晨带开。

  秦可云望着叶曦,审视她的眉眼唇鼻,果然呢……正如相公形容的那番模样,五官不美却望之不俗,让人光是看着就感觉舒心,想要与她亲近。

  秦可云柔声道:“对不住啊,小姑年纪小,看在今日大喜分上,还请见谅。”

  多么温柔可人的女子啊,两两相对望,叶曦忍不住笑开。

  那些形容的字句半点不夸张,秦可云确实美到让人心惊,确实是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真白莲,她良善亲切真诚,她谦和宽容、温良恭俭,就是这样的女子才有资格与大哥鹣鲽情深、一世缱绻。

  突然间发现自己与她之间的距离有多么遥远,突然理解这样的女子才是男人想要的贤妻典范,而她,不过是个不知道斤两的蠢货,还沾沾自喜地自我膨涨着。

  此时此刻她自卑了,她习惯越痛,笑得越甜美张扬,于是笑容再次扩大,扩大到足以装下所有的伤心。

  秦可云轻道:“曦曦怎不说话,你还好吗?”

  她认得自己?是哥说的吗?能心无芥蒂地对妻子谈起另一个女人,表示……她从来都不是他们之间的“芥蒂”?肯定是这样。

  骄傲的叶曦觉得超丢脸,努力过十几年,到头来却连个芥蒂都谈不上。

  摇摇头,叶曦道:“没事的,贺嫂子新婚志喜。”

  她用最大方、最自然的动作把礼物递上,那里头的东西原是为……为满足自己的梦想而做。

  秦可云接过木盒。“谢谢你。”

  “礼物不贵重,愿大哥和大嫂永结同心。”

  “我会好好珍藏的。”

  送过礼物,叶曦没有一丝挂念地离开靖王府。

  她飞快往家的方向走,推开门,灵堂已经布置妥当,香蜡纸麻、白布白幡,棺材摆在厅里的正中央,李伯、李婶和儿子媳妇们都穿上麻衣素服。

  众人见叶曦回府,连忙迎上前。

  “姑娘,都备妥了。”

  她看看左右,问:“孩子们呢?”

  “老二媳妇带着。”

  “等我一下,很快就好。”

  回到屋里,拆下头面、洗净铅华,如缎般的黑发披在肩后,她取出粉黛细细在颈项间描绘后,看一眼梁上早已挂上的白绫后,走到白绫下,将一把圆凳倒放在地,最终取出荷包里的药丸,和水吞下。

  推开房门,临去前再看一眼已经熟悉了的房间。

  回到灵堂,她道:“李伯、李婶,接下来麻烦你们了。”

  “姑娘,别担心。”

  摇头、不担心,她相信李伯。

  她爬进棺木中慢慢躺下,张开眼睛,看着李伯与他儿子李新一点一点慢慢将棺材盖上,光线随着他们的动作逐渐消失,直到被黑暗包裹。

  她一向害怕死亡、害怕再也睁不开眼的黑暗,但此时此刻,她感到无比宁静,缓缓闭上眼睛,她听见李伯道——

  “去把后院那些人叫来。”

  不知道过去多久,她对时间已经失去概念,她听见李伯、李婶拍着棺木放声大哭,紧接着笙箫唢呐乐声响起。

  然后李新高声大喊,“摔瓦、起灵……”

  浅哂,她的身子越来越冷,冻僵似的一动也不能动。

  心跳越来越慢、呼吸越来越浅,意识渐渐离开,原来濒死是这样的感觉?

  死掉以后,人会去哪里?真的会走过奈何桥,真的会有个熬汤的孟婆等在那里,给一碗汤、仰头喝下遗忘此生,重入轮回……

  遗忘,是亡者最需要的礼物,遗忘前生才能展望来世,遗忘过往才能勇往直前,彷佛她看见彼岸花,那张扬的红、张扬了她的眼……

  别了,亲爱的大哥;别了,她的爱恋……

  第一章  真正的身世(1)

  梁瑀曦耸高肩膀、扬起笑颜,用力吸一口气。

  她喜欢墨香,喜欢书册,喜欢架子上挂满的毛笔,喜欢到每次进入淘墨斋,就想一直待着,融入这样的气氛中,就算啥都不做,光傻笑也很快乐。

  这个“喜欢”是大哥教会她的。

  小时候大哥带着她,教她分辨砚墨的好坏,大哥给她买各种纸张和毛笔,让她慢慢试着,试出它们之间的差异性,认真说来她的书画师父不是王大家,而是大哥,他对书画的热爱,造就她的学习兴趣。

  拿起架上的《寻尸记》,这是她写的第二本书,听说相当受欢迎,青鹿书院的学子几乎人手一本,方才伙计还津津乐道地同她说,每回新书刚摆上,几天功夫就卖光。

  她好聪明的,爹爹常夸她过目不忘,说倘若女子能参加科考,她定能给家里再增一个状元郎。

  真的,她很厉害,皇伯父惋惜她是女子,否则定是能报效朝廷的惊世之才。

  可惜她再能干也就是个女子,长大后只能在某人家中后院,掌理男人的生活起居,为男人的喜乐舒适竭尽心力。

  她觉得不公平,但现实这种事,无法因为她的愤怒而改变。

  每回爹娘听她咬牙恨道终生不嫁,要为自己找到一片天地时,总会露出忧郁目光,她见着只能缓下口气道:“开玩笑的,爹娘别担心。”

  她很俗辣?是啊,亲人的忧心,永远能够让她让步。

  不过也确实呀,这种事说归说,她再清楚不过,女人的天地早在落地那刻起,便已注定。

  男人有无穷的辽阔战场,可供发挥所长,而女人的战场就是后院一亩三分地,她常常感到哀怨,没有胜仗可以打,女人的成就与自信要靠什么来维护?

  幸好她有个族兄——很讨厌、很不想与之建立关系,却又不时在眼前晃荡的族兄。

  他说:“穷则变、变则通,战场要靠自己开辟,一味抱怨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他吊儿郎当的口吻很讨厌,痞笑表情很讨厌,但这么讨厌的人,说的讨厌话却巴在她的脑袋里面,让她一再咀嚼、一再思考,然后她改变了。

  王府能够关住她的脚步,不能囚禁她的心,身分可以限制她的举止,却不能压抑她的脑子,她选择在文字里遨游天际,选择透过文字改变别人的信念,一点一点将她盼望的世界展现在世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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