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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香(上)好一个藩王  第3页    作者:梅贝儿

  其实徐六娘还是比她幸福多了,徐敏不得不承认有些羡慕,可是这个“家”已经不能再待下去,得想办法逃走才行。

  待巧儿又帮她穿上紫色袄裙,精致的质料和绣花,令人爱不释手,让徐敏意识到自己也是个女人。平常她开车出门卖臭豆腐,为了方便工作,都穿得很随便,也从来不化妆,顶多上美容院烫个头发,顺便再染个颜色。其实她也好想打扮得漂漂亮亮,跟朋友去逛百货公司,坐在星巴克里喝咖啡。

  “好了!奴婢这就去端早膳过来。”

  巧儿的声音让她连忙收回心思。“嗯。”

  当房门关上,只剩下徐敏一个人坐在闺房内,原本全身呈现的戒备状态,终于可以稍稍松懈下来。

  “在在线游戏里头,也得透过金钱、装备和经验值,才有办法升级……”她把玩着戴在手上的饰物,口中喃喃自语。“可是就算真的逃出去,要靠什么维生?如果想要卖臭豆腐维生,也得先有生财用具,还要备料,光是臭卤水,就得花三、四个月时间去等它发酵……”

  以前总认为就算死了,也没人会为她伤心流泪,可是如今真的遇到生死存亡关头,求生的本能又让徐敏觉得不甘心,尤其是顶着别人的身分,莫名其妙地送命,那才叫做冤枉。

  所以她得在被送进宫之前,先逃出这里。

  未时时分。

  站在城墙上方,负责守卫端礼门的士兵听到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又看到飘扬在半空中的尘土,马上猜到来者是谁,立刻朝下头喊道。

  “千岁回府!”

  听到上头传来吆喝,位在下头的士兵也马上把话传了下去,经过一道又一道关卡,直到传进内宫。

  当马蹄声愈来愈清晰,可以看见六名男子熟练地挥动手中的缰绳,策马前进,居中为首的男子是唯一没有梳髻的,更不用说佩带网巾了。随风飞扬的黑色长发,狂野不羁的炯黑目光,俊美的脸庞因为经常待在户外,晒成古铜色的皮肤也更衬托出男子的阳刚味,鼻梁下方是总噙着高傲弧度的嘴角,配上跨骑在马背上的高大健壮身躯,比阳光更加耀眼。

  就在一行人策马穿过端礼门,进入这座高二丈九尺、下阔六丈、女墙高五尺五寸,护城河宽十五丈、深三丈的王城,速度才逐渐放慢下来。

  “殿下一个多月不曾回府,王妃想必等得不耐烦,听到消息,肯定立刻前来请安。”骑在身后的鲁俊体型健壮、皮肤黝黑、相貌端正,隶属于兵部,也是王府内近万名的护卫队之一,跟在庆王身边多年,两人年纪又相当,不只是主从,也是知己。

  今年二十有二的元礼仰头大笑,狂妄的笑声挟了几分讥讽。

  “你错了,她等的绝对不是一个浑身沾了马骚味的丈夫……”而是能让她坐上后宫之首位置的男人,他在心里加上一句。

  他和柳氏是表姊弟,还是皇子时,就曾经在后宫见过不少回,早就看出这个比他大两岁的表姊被教得很好,谈吐举止无不透露出对权势的渴望和野心。十五岁那年选婚,虽然是由王府长史等属官负责拣选,但在母妃和担任吏部侍郎的姨父推波助澜下,在他十六岁成年,前往高闇府就藩之前,两人也顺理成章结为夫妻。

  谁当王妃不重要,自己也无从选择,而六年的夫妻关系,她为他生下了世子,可是两人依旧不曾热络过。因为柳氏爱的并不是他本人,而是有“皇子”这个头衔的尊贵丈夫。只要父皇一天不立太子,所有皇子都有机会当上皇帝,让她成天只会梦想有朝一日能母仪天下。

  鲁俊不想见主子夫妻失和,只得帮忙缓颊。“殿下,女人总是爱干净,自然不能忍受异味,待会儿回到寝宫,记得要先净身更衣。”

  “我可闻不到味道,就她鼻子灵。”想到柳氏嫌恶的表情,捏住鼻子不敢呼吸的模样,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好笑。

  他白小就和马特别有缘,彷佛能听得懂它们说的话,所以父皇才将高闾府赐给他当封地,这里不只有广大的草原,还有七座养马场,很适合为朝廷培育出骁勇善战的名驹好马。

  元礼宁可和马匹为伍,也不想和个一心一意巴望着能当上皇后的女人大眼瞪小眼,只可惜柳氏这辈子只能当庆王王妃,因为他对皇位根本不感兴趣也不想去争。

  “王妃只是不习惯。”鲁俊打圆场地说。

  闻言,元礼哼笑一声,没有再说下去。

  如果一个女人要的不是丈夫的心,只想从丈夫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她是永远不会习惯的。

  来到前寝宫,元礼翻身下马,将缰绳交给鲁俊,迈开大步,经过一条又一条雕梁画栋的曲廊,负责伺候生活起居的马福早就带着其它奴才前来迎接主子,亦步亦趋地跟在身边。

  “我要到书房,没事别来吵我。”为了养出千里马,不只得要看书,从前人的经验中得到知识,甚至还要去拜访一些世代养马的老养马人。

  “启禀殿下,已经命人去烧水了,还是先沐浴更衣……”马福呐呐地启唇,就怕王妃待会儿前来请安,又说他们这些奴才不懂得伺候,没先把主子身上的马骚味洗掉。

  他根本不在意。“晚一点再净身,传膳就好。”

  “是,殿下。”主子这么说,当奴才的只能从命了。

  就这样,元礼来到书房,说是书房,其实应该说是藏书阁,里头有着从各地搜集而来,有关养马或驭马的书籍,他经常在这里待上好几个晚上,不眠不休,反反覆覆地看了又看。

  元礼才翻了几本书就察觉身后有人,猛地回头一看,就见总管王府事务的长史刘墉站在门口,用不赞同的目光看着自己。

  “见过千岁。”刘墉拱手为礼。

  “嗯。”他冷冷地应声,不只是长史,就连典簿、典膳这些朝廷分配给王府的属官,都是用来监视藩王的一举一动。

  刘墉跨过门坎,他年约四十来岁,中等身材,做事向来中规中矩,所以对庆王视礼仪于无物的行径相当不以为然,每见一回,总要叨念一次。

  “千岁怎么又不束发了?这可是会遭人取笑,说千岁不识礼仪,是个野蛮人,若皇上知道……”

  “爱说就由他们说去,我自小就不爱束发,束得头皮都发疼了……”元礼随手挑了一本。“再说父皇早就死心,不奢望我有改进的一天,只要替朝廷多训练出几匹好马,自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被堵得无话可说,刘墉只能叹气,若皇上和贵妃娘娘怪罪下来,受到惩罚的可是自己。

  元礼才在书案后头落坐,见对方还不打算走,只好又问:“还有事?”

  “回千岁,千岁与娘娘成亲多年,膝下只有一名世子,夫人也只有王氏和江氏两位,其中唯独王氏生下女儿,子孙单薄,不合礼制……”刘墉一面说,一面呈上手中的名册。“这里头记载着高闇府内年满十四到十八岁,家世清白人家的闺女,还请千岁挑几个中意的对象,收房纳妾。”

  元礼在心里嗤笑,子孙单薄?难道要他效法上头几位兄长,荒淫无度,只要是看中意的女人,不管对方是谁,就剥光人家的衣服,直接扔到床上,最后连自己有多少子女都不清楚。

  与其花时间去应付那些只会哭闹索讨的女人,他宁可骑着爱驹驰骋在草原上,但若拒绝,不合礼制的大帽子马上扣下来。虽然以元礼向来我行我素的性子,大可不予理会,但刘墉绝不会善罢干休,就算此人只是王府属官,却是父皇派来监视藩王们的,尚不宜在此事上头和此人作对。

  他看着等待答复的刘墉。“那就交由你去办吧。”

  “下官遵命。”他满意地离去。

  待脚步声远离,元礼不禁自我解嘲,能让他动心的女人,就跟名驹般,世间少有,若真能遇上,他绝对不会放手。

  第2章(1)

  前寝宫——

  翌日一早,元礼才用完膳,马福就来到跟前,告知王妃前来请安。

  他轻扯了下嘴角,心想总算出现了。“快请!”

  待柳氏在众多侍女的簇拥之下,宛如皇后出巡般地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后寝宫,经过一道穿堂,来到庆王生活起居的前寝宫。

  她五官秀丽,不过眼神过于高傲,戴在发上的头箍镶着各种珠宝和金银打造的花朵,走动之间金光闪闪,就连鞋面上也加缀了几颗珍珠,身上的大袖对襟褙子更是绣上精美花纹,可说是极尽华丽之能事。

  元礼上下打量一番,掩不住眼底的嘲讽。“王妃今天这身打扮,还真是光彩耀眼,比平日更美了几分。”

  “多谢千岁夸奖。”柳氏有些得意,天底下没有女人不爱听这种赞美。

  他伸出右手,要她靠近一点。

  柳氏面露迟疑,想起当年在贵妃娘娘和家人处心积虑的安排之下,总算当上庆王王妃。自小就讨厌马的她原以为藩王夫婿会将培育的工作交给那些养马人去做,结果他却是三天两头就往养马场跑,有时一待就是一、两个月,甚至更久,身上总是沾着马骚味,令人作呕,早知会有今天,应该选择其它皇子才对。

  “我已经净身更衣,身上还有味道吗?”元礼语带嘲弄,明明其它人都闻不出来,就她鼻子不一样。

  她赶紧递出自己的右手,在夫婿身旁落坐。“妾身自小鼻子就不好,只要有一丝异味就会不舒服,还请千岁见谅。”

  “只要陪我到养马场住上一阵子,闻习惯了,保证王妃这个毛病,很快就可以治好……”见柳氏脸色有些发白,元礼挖苦地说:“咱们成亲多年,王妃就没想过要夫唱妇随?”

  柳氏挤出笑脸。“妾身或许真的跟马无缘,让千岁失望了。”

  “那我也就不勉强了。”他故作遗憾地说。

  “多谢千岁。”柳氏暗暗松了口气,除非出门需要马来代步,否则她宁可离它们远一点,话才说着,又见元礼披着一头长发,不禁瞪向两旁的奴才。“你们是怎么伺候千岁的?都已经起身这么久,连头发都没束,成何体统?”

  见柳氏斥责奴才的模样可以说驾轻就熟、有板有眼,她爱王妃这个身分,可比爱他还多,元礼在心中冷笑。

  他凉凉地说:“都这么多年了,王妃也该看习惯了。”

  “千岁不爱束发的坏习惯可要改掉,免得让封地里的臣民看笑话。”丈夫被人取笑是未开化的野蛮人,连自己也会受到拖累,认为她驭夫无术。

  “有谁不要命,敢出言取笑本藩?”是你无法容忍有个外表粗鲁野蛮的藩王夫婿,可能毁了自己当上皇后的美梦。元礼看得比谁都还要清楚。

  柳氏佯叹一声。“妾身也是为了千岁着想,就怕传到皇上耳中,因此认为千岁不思悔改,冥顽不灵。”万一夫婿失去成为储君的资格,自己也当不了皇后,得一辈子困在隆北,回不了繁华的京城。

  “好,为了不让王妃担心,我答应你,只要回到王府就束发。”看在夫妻多年情分上,他可以稍作退让,也希望柳氏能尽到妻子的责任,就算不爱他,但愿她能付出真心真意。

  她依旧不满意。“可是外头那些百姓……”

  元礼一记阴沉的可怕眼神,让她猛地闭上嘴巴,不敢再言。

  “我出去走一走。”他拍了下座椅扶手,愤而起身离去,在皇族当中,想求得一份真心真意,看来只有在梦中了。

  柳氏连忙起身,目送那道高大伟岸的身影忿忿然消失在眼前,只能咬着手绢,恼在心里。

  一名随她陪嫁过来的贴身侍女小声地说:“娘娘太心急了。”

  “我怎能不心急?”柳氏看着从娘家带来的月云。“都已经几年了,还是改不掉他不喜欢束发的坏毛病,你可曾见过衣冠不整的储君……”

  “小声一点!”她连忙提醒主子,就算在自己府里,也有朝廷的耳目。“要收服像千岁这样恣意狂放的男人,得用软的……”

  “他有事没事就爱往养马场跑,最长的一次还待上半年,就算想要撒娇使媚,也得人在身边才行,难道我能不准他出门?”柳氏可是满肚子的苦水。“再帮我想想其它的法子。”

  月云偏头思索了下。“或许千岁说得对,娘娘真该学着夫唱妇随,跟着千岁到养马场住一阵子。”

  “什么?那不是要我的命吗?”她说什么也不去。

  “娘娘……”

  柳氏不想听。“总之再想想别的办法。”

  “是。”月云叹气地回道。

  过了半个月,已经是九月底,徐敏终于拟好了逃亡计划。

  这天下午,她试探性地询问李氏,同州县内哪一尊神明最为灵验。

  李氏不疑有他地笑了笑。“虽说高闇府内六个县都盖有马王庙,香火也十分鼎盛,不过丰收神庙可是只有咱们同州县才有,尤其咱们又是粮商,更要诚心信奉,每年都得准备丰盛的供品前去祭拜,才能保佑农作物年年丰收。”

  “既然这样,不如我亲自去给祂上个香,请丰收神保佑我和你的女儿快点交换过来,让她早日回到你身边。”徐敏想到用这个借口,才有办法踏出大门。

  她有些为难。“可是……老爷不会答应让你出门的。”

  “我可以扮成奴才的样子,偷偷跟着你出去,这几天我也想过了,琴棋书画我样样不通,就算明年进宫参加选妃,也不可能会被选上,到时让徐家丢脸,徐老爷一定会全怪在你头上……”见李氏动摇了,徐敏再接再厉地说。“徐夫人也会乘机落井下石,日子更不好过。”

  “这……这该如何是好?”这番话让她心都慌了。

  徐敏这些日子已经摸清李氏软弱又没有主见的个性,要说服她应该不难。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祈求丰收神快点让我和徐六娘交换回来,你女儿一旦成了皇帝的妃子,谁也不敢看不起你……”

  对不起!我真的想不出别的办法,只能利用你了!徐敏默默跟她道歉,希望减轻心中的罪恶感。

  “只要上完香就回来,花不了多少时间的。”一旦离开这座府第,就可以找机会逃走了。

  闻言,李氏左思右想。“听你这么说,似乎可行。”

  “要是有人问起,你就说要去还愿,谢谢丰收神保佑女儿这次平安度过劫难,相信徐老爷不会说什么的。”她也替李氏想好说词。

  李氏先是犹豫,然后才点了点头。“你说得对,还是早点交换回来的好,否则万一没有选上,老爷一定会怪我没有把女儿教好。”

  “没错、没错。”徐敏不停地怂恿。

  李氏总算答应。“等明天一早,我就跟老爷提。”

  徐敏心脏跳得好快,就怕李氏会临阵退缩。“到时我就换上奴才的衣服跟着你出门,亲自去祈求丰收神,也能代表自己的诚意,相信愿望可以早点实现,让你们母女过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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