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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个男人也爱你  第4页    作者:九妹

  预备看好戏的柳浪幸灾乐祸的笑了。

  “原来她就是虹彩妹妹,你怎么从没告诉过我?”

  “我没看过那个单元啊,不知道她的工作就是……”

  “可是她姓丁,不姓钱。”

  “钱师父的女儿是跟她妈妈姓,好像有着什么跟什么的缘故……”

  “难怪她也是做事一板一眼、大义凛然、脑筋不太会转变,但是功夫很好,跟男人一样粗声粗气,艺高人胆大,果然有什么样的爸爸就有什么样的女儿。好!既然都算有点关系,我非得要她重新回到美食单元不可!好好的,凭什么不干?”杨尊对她可不客气了。

  卫可仲和柳浪大感意外,他前头这么形容钱师父的女儿,还以为终于受到感动,要拉拔富有正义感又有功夫的她成为重案线记者,没想到还是想让她回去重操旧业。

  “这不是她一个人的问题,她是被逼退的。”卫可仲说。

  “什么?她那种动手比动口快的家伙,还有谁可以逼她?”

  “她一直想跑重案线,所以想挖独家新闻,有一回她似乎查出严德清从事大麻买卖,因此冒险跟踪他到一家汽车旅馆,当她以不当手段进入房间,却见跟他上床的是当家主播陶怡岑,原本只打算用手机偷拍的她,不小心吓出声,便被两人揪出来啦……”

  杨尊哼哼冷笑,“我就知道陶怡岑有问题。”

  “其实女主播未婚,爱跟谁在一起是她的自由,但某一天上班时间,电视台小开随手将喝到一半的咖啡给了新来的小妹,陶怡岑看见眼红,故意找借口把那杯咖啡泼到小妹的脸上,熙虹仗义执言,陶怡岑说像小妹那种刚来不久就得到重要人物的施舍,必须要让她清醒才不会得意忘形,不然很快就会失去方向。熙虹立刻用‘你有资格说别人吗?’这句话反驳她……哈哈,太爽了,熙虹就是一板一眼,没得商量,像她那一点情趣也没有的老头,我喜欢!”卫可仲想到钱崇光边喝茶边说起这段经过的情形,便觉得好笑。

  原来丁熙虹除了对硬邦邦的重大新闻一头热外,还常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把她和钱崇光那老头联想在一起,还真是有几分像,高瘦的身材、僵硬刚烈的思考模式、嫉恶如仇、面对不喜欢的人便是一句话也无法说出口……难怪她喜欢揭发黑暗面,非得要尽一份心力不可,这是她与生俱来的遗传。

  杨尊抓起几个牌,丢进卫可仲大笑的嘴里,“陶怡岑那女人好解决。”

  “人家就喜欢刀光剑影,你干嘛硬逼人家?”柳浪崇尚自由。

  “江湖是很危险的啊!”杨尊心有所感。

  “她不是要加入黑道,只是想当记者。”卫可仲觉得他管太多了。

  “依她那样子的查案方式,跟卧底监控黑道有什么不同?何况她是个女人,女人能济什么事?不如好好的待在厨房里做菜给大爷我尝尝!”杨尊白他一眼。

  愈想愈不对,若是丁熙虹出事,没人创新菜色,没人发掘这世界大大小小角落任何一个可能好吃的小店,没人发明一些做菜小谜题让他玩……他无法想象舌头麻痹的日子。好,待他与已出院的被撞孕妇见过面,调查告一段落,就逼她回周刊工作。

  第3章(1)

  大众电视台新闻中心,丁熙虹捧着箱子收拾自己的东西,同仁们无不转头看她,很想说些难舍的话,又怕有人向陶怡岑告状,只好看她走掉。

  她走进茶水间,想拿自己的马克杯,却见电视台小开费天翔跟一个女职员卿卿我我,而那个女孩正是上次喝了费天翔给的咖啡,却让陶怡岑泼脏一身的小妹,丁熙虹看他们两人打得火热,看来上次是她出头太快,多管不必要的闲事,反而害得自己离开工作岗位。

  婉贞一见是她,连忙尴尬的推开费天翔,低下头。

  “干嘛呢?亲爱的,为什么要怕她?她又不是陶主播。再说,真是陶主播也不用怕,我们又不是她生的,对吧?”费天翔抬起婉贞的脸,但她偏偏胆小。

  丁熙虹不想做任何反应,只是打开柜子,拿出红色的爱心透明塑胶杯。

  “红色爱心,很不像你现在的风格。”费天翔径自伸手,拿过来一瞧。

  “是啊,我要将它丢到大马路上,让车子辗得粉碎。”

  “对了,那是你高中的事吧?你读的是女校,冒险帮最要好的校花朋友传情书到隔了两条街的和尚高中给我,因为娇滴滴的她不敢逾矩,也不敢跟男生说话,只能靠你。没想到校花写完情书还没署名,给你过目的时候被老师抓到,通知我们学校,把收件人我揪了出来。校花不敢承认信是她写的,你又不想出卖她,只好默认。”费天翔回忆起十七、八岁那青涩又青春的年代,无比向往。

  婉贞怎么也想不到,花花小开跟男儿似的丁熙虹竟然有这么一段?!

  “后来我觉得有意思,就开始追你,反而让你跟校花渐行渐远,因为她认为你明知道她喜欢的是我,还要抢她最爱的人,你也觉得已经帮她顶罪,她不感激你就算了,还让你背上夺人所爱的污名,所以干脆跟我在一起给她看。你的个性真是说一是一,刚烈得要命,人家愈想对付你,你就愈故意作对。”费天翔把玩着塑胶杯,“这是我当年跟你交往的第一天送你的礼物,是对杯,我是蓝色爱心。”

  “女生都很奇怪,猜不透。”丁熙虹幽幽的说,把杯子抢回来,用清水冲洗。

  婉贞的心跳得很快,觉得她好像是在暗讽自己。

  “真的很奇怪,但是你更奇怪。”费天翔滔滔不绝的数落罪状了:“跟你在一起之后,我的好朋友全都变成你的好朋友,一群男的整天跟你混在一起,飙车、喝酒、打架……对!你甚至还帮那些臭男生泡妞,每泡到一个,你便得到一、两千元不等,后来他们每次想到什么,立刻打电话给你,这样让我很没尊严。”

  “你不是更奇怪吗?起先嫌那些女孩既娇嫩又无趣,每次跟你和你的朋友们在一起,她们不是小家碧玉不敢讲话,不然就说有门禁,这个不行,那个不要,让你觉得很扫兴,所以你才一个女朋友换过一个,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说我是最后一个。我跟你的朋友熟得不能再熟,这样也不行?”不说还好,一说,丁熙虹也要翻旧帐。

  “也不用熟成那样吧?那根本不是熟,也不是‘男朋友的女朋友’了,而是‘平行’的关系,你以好朋友、好兄弟的身分跟他们平起平坐,喂!好歹我在学校也是学生代表,所到之处万人拥护,你一出现,不但兄弟们全跑去找你商量事情,显得你比我还罩,慈善单位找我们学校办活动,竟然打电话给你,因为他们以为你才是我们学校的毕联会代表……欸!你读的是女校,我读的是男校,我们学校哪来的丁熙虹啊?”费天翔用力拍桌,现在想到这件事还十分气愤。

  “都是你害我没了女性朋友,害我对同性感冒,我才会跟男生麻吉啊!”

  “就算觉得跟男生相处起来很愉快,拜托你也像个女孩吧?为什么不穿裙子?为什么把头发剪得比男生还短?为什么酒喝得比男生还多?为什么男生泡不到妞,只要有你出马,就一堆女孩黏上来?看到蟑螂,拖鞋就飞过去打烂它;灯泡坏了,自己站到椅子上修理;看鬼片时不尖叫,还跟我讨论你想到学校附近有间鬼屋还没去过……我在你心里到底是什么?我根本无用武之地啊!”

  “我也曾经看见毛毛虫吓到腿软,叫你抓走啊!”她不甘心的反驳。

  “问题是……你什么东西不怕,偏怕毛毛虫?我也怕啊!”他火大了。

  “哇哈哈……那还不是一样?”丁熙虹笑说。

  “笑什么啦?所以说,有我跟没有我,有什么差别?”

  “事到如今,你还翻什么旧帐?分手也是你决定的,我都没扁你了。”

  “如果你可以像个女生,那有多好?我们分手后,你就没再交男朋友了吧?你有想过为什么吗?因为他们全都像我一样,怕了你!因为他们也想被依赖,但是你太强了,神经也太粗了,更不会对男友嘘寒问暖,送上自己编织的毛衣……你要想有人爱,就别再这样活下去。”费天翔很不能认同的啧啧出声,“我们又不是男同性恋,男人跟你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有什么意思啊?根本没人能压住你,有你在身边,男人还搞屁?”

  什么男同性恋?丁熙虹紧握拳头,慢慢逼近他,“什么意思?”

  “等等,别过来,你干嘛?我说的是事实!”

  “与其要我委屈,我宁愿就这样活一辈子,怎么样?”

  “没怎么样,你爱当一辈子的单细胞生物,就当吧!我可是要继续寻找我的春天了,对吧?婉贞。”费天翔把小妹勾在怀里,亲了亲她的耳垂。

  “恶心!鸡皮疙瘩掉满地。”丁熙虹气呼呼的走出茶水间。

  下了楼,走出门口,阳光很大,她的心却冷到了极点。

  自己给男人造成的阴影还真不小,看来她真的是不受欢迎的人,无法跟女孩做好朋友,而男孩只能跟她做好朋友,不能更进一步……

  她真的没人爱吗?男人跟她在一起真的觉得没意思吗?只因为任何事情都不比她出色,所以她不值得爱吗?

  算了!丁熙虹喟叹一声。她不需要爱情,只做好朋友也够了,可以一起飙车、打架、喝酒,这些事都比跟男人交往有趣多了!

  丁熙虹无精打采的走着、逛着,眼光不自觉的频频瞟向一般女人喜欢去的地方,象是名牌包店、水晶指甲店、发夹小摊……然后在一间花坊前停下脚步,伸手摸了摸红玫瑰,印象里,妩媚的女人都喜欢捧着一大把红玫瑰宣示自己的魅力,唉!那风格,她真的差太远。

  “丁……熙虹?是你吗?丁熙虹?”杨尊站在她的背后,不敢相信这披着男人外衣的女人也会来花店这种地方。

  她回头。“杨警官?”

  “你终于……变成T了吗?送花给女朋友?”

  “T个鬼啦!你对我唯一的想法就是这样吗?”丁熙虹直嚷嚷,她不过是率性些,留着利落的短发,衣着比较帅气,外加叛逆的眉环,没想到看的人眼光却愈来愈有颜色。“我路过,看看不行?”

  “可以、可以。”杨尊也要看花,嗤笑两声,越过了她,摸摸红玫瑰,说道:“只是不太适合。”

  “管你适不适合。我要买!”本来只是看看,这下丁熙虹不服气的硬要买。

  “真的不是送女朋友?”

  “你很烦耶,男人都看不上我,何况是女人?”

  “不会啊,娘娘腔男人和娇滴滴女人特爱你这种类型的人,你不是特别差。”

  丁熙虹恨恨的瞪着他,“哼,听起来就不是好话。”

  杨尊又露出讨人厌的笑容,告知老板娘,他要这束红玫瑰。

  “我都说我要这束红玫瑰了。”

  “麻烦你高抬贵手,我是要带去探视刚出院的受伤朋友。”

  他既不硬碰硬,也不因为她的争夺而生气,这倒让丁熙虹产生他和别的男人不太一样的感觉,别的男人只要碰到她强势些,不敢与她起冲突,就会说话酸她,但他却不。他从容、淡雅,又有坚强的气质,似乎什么不好的事到他手里,都会变得不急不忙,刚好丁熙虹从来也没有那些女人刻意一再与别人作对的骄蛮习性,只要对方一表现出友善,她也会立刻大方礼让。

  她忘了自己为何硬要买玫瑰,反而问道:“杨警官,是什么朋友?”

  “就是被你吓得屁滚尿流的严德清开车撞到的那个孕妇。”他倒是欣赏她的爽朗和健忘,头一次有女人被他惹到不开心,还能不在意的。

  “把露得清吓到屁滚尿流的人是你吧?”

  “你叫他露得清?哈……”杨尊忍不住笑了。

  “你都没想过这个有趣的名字吗?”见他笑了,她也十分开心。

  “我才没那么无聊,他不值得我多想。”

  “哈哈……杨警官,你真是帅呀……可以让我跟吗?”她豪迈的笑说。

  “不可以。”杨尊依然笑容满面。呼!想乘隙得逞,门儿都没有。

  “真是的,你这家伙是打篮球的吗?守那么紧?我只是想要跟在杨警官你的身边,看看你是怎么思考、怎么行动,就算是小事也好。”丁熙虹吹胡子瞪眼,立刻表露出情绪。“再说,跟你一同去看车祸受害人,只是基于我身为目击证人的关心,也不是办案。”

  杨尊偏偏就是觉得严德清撞张雪梅不是一件普通意外,而且他隐约认出张雪梅好像以前他认识的一个女人,以小追大,很有可能这是谜团的引线。

  “不行。”

  丁熙虹干脆将玫瑰花从他手中抢过来,一不做,二不休,把钞票硬塞进他手上,横眉竖目的说:“那我现在以目击者的身分去看她,可以吗?我们是分开的,互不相干!”

  杨尊先是一怔,然后又笑出声。这个女孩硬起来比男人还硬,偏偏有道理。

  “你又不知道她住哪里。”

  “我跟着你的车不就行了。”

  “这么聪明?”他挑眉。

  她还真是样样都理所当然,不过她让他想到张雪梅已嫁为人妇,他这个单身危险男只身去淳朴的渔村看她也不太方便。

  他又把她怀中的红玫瑰拿回来,“托你的福,我忽然想到不该拿这么红的玫瑰,我带百合去看她好了,还要找个女人陪我。”

  丁熙虹笑咧了嘴,“那你是不是要报答我,带我去?”

  “这样就是两个男人,而不是携伴避嫌了。”

  “杨警官,你好过分!我明明就是女的嘛!到时我再脱衣服验明正身好了。”

  “我带你去,但你不要脱。”杨尊想不到适合的女人,决定就带她去好了。

  “真的吗?我骑摩托车,怎么帮你拿花?”

  “笨蛋,当然是坐我的车一起去啊!”

  “哇!杨警官万岁!‘不破之神’真是好神啊!”她高举双手,大声欢呼。

  杨尊被她吓了一大跳,连忙阻止她。这女人还真是有够热血,也太过直率和随兴了,整条街的人都转头看他了啦!这是一般女人不会有的放纵豪情吧?也是内敛低调的他所没有的张狂情绪。

  看着她,他不知道应该傻眼还是笑,但跟这样直爽阳光的女人在一起,真的有不一样的感受,这是他第一次办重要事情时,让一个女人跟在身边,因为他一直认为她们很麻烦。

  第3章(2)

  中部海线一座偏僻的小渔村,岸边停泊了许多渔船,用木板搭建的屋子错落在这地势高低不平的港边,张雪梅就住在其中一户。

  正是晚餐时间,海浪拍打着堤岸,打鱼兄弟和眷属为了庆祝张雪梅出院,在堤上摆了三张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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