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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10页    作者:千寻

  笑凝在他嘴角,瞬间脸色变幻。

  就这么想同他泾渭分明?就算他们已经成了夫妻,就算他对她表现出无比亲昵,她还是没打算和他水乳交融、永世不分?

  眉头紧皱,他想自己还不够努力,还排挤不掉她心底的男人,既然如此……

  孟殊打横抱起她,就不相信等她怀上孩子后,她心里还能存着那个男人。

  就算存着……存着就存着吧,他不信十年、二十年,他还焐热不了她的心。

  他眼底的慾望浓厚,她知道他想做什么,似乎每次两人靠近,他就会出现这号表情。

  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吸引了他,怎么总让他迫不及待?但她晓得,在他的攻击下,自己节节落败。

  对于他的热情,她无法拒绝,也不想拒绝。

  她的“不拒绝”让他弯了眉,扑上她的身,他寻找思念已久的嘴唇。

  才十几天啊,他学会日夜思念,他想早点回家,想着有她香气的被窝,想与她共赴云雨,想把她紧抱在胸前。

  好像抱着,心就满了,那些曾经失去的就回来了,好像她在,心就定了,哀伤就远离。

  他喜欢她,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他从没想过会这样喜欢、在乎一个女子,她打破了他的认定。

  唇贴上她的,带点迫切的汲取,她的手从他的背滑到他手臂,这时……她使劲全力推开他。

  他竟被推开了?

  她看着他,寒声道:“把衣服脱掉。”

  她……知道了?

  他本想痞痞回上一句“娘子如此狂野,为夫甚喜”,但她的表情让他说不出痞话,她在生气,非常非常生气。

  她当然生气,过去几年她总在恶梦中惊醒,她梦见大哥,裴哥哥伤重不治,留下她一个人面对这世间。

  所以她对伤科特别下了功夫,师父不在,她仍然勤练开刀、缝合技术,她不确定能不能派上用场,但至少安慰了自己的梦。

  手艺越发精进后,梦中他们再受重伤,自己便能俐落上前,亲手医治,像编剧似的,梦中的自己为他们治好伤口,领着他们返回家门。

  亲人团聚,是她一生最大梦想。而现在……是的,他受伤了。

  在她紧迫盯人的眼神中,他脱掉衣裳,一面脱还一面解释,“伤不重,真的!只是皮肉伤。”

  她没理会他的解释,坐直身子,冷眼看他。

  低下头,看着那么大一包……他笑得更卡了。“不严重,只是包得很大包,看起来吓人,是我自己包的,包的不好。”

  她还是没说话,她生气,不晓得在气梦中的亲人还是气他,气自己?她找不出因由,只觉得念念不平。

  她动手拆掉棉布,手臂上一道五寸长的伤口,虽没有出血,但皮肉翻开、狰狞不已。

  伤成这样还和晚儿泡澡,他要命不要?

  她越生气,孟殊越觉得该解释些什么,于是说道:“没事的,只是被树枝划伤,过几天就会好。”

  她冷冷开口,“你知道什么事会教人憎恨?”

  “什么事?”他呐呐的问。

  “被人骗了,对方还觉得你是傻子,好骗得紧。”

  垂下头,他暗恨自己。

  怎会忘记她不是普通妇人,她是个大夫,这伤划得那么整齐,哪里的树技能办得到?

  只见她忽地直直往外走去,她气到要……离家出走?

  她在气头上,他该不该追出去?

  追,怕她更生气,不追,深夜外头好危险。

  就在他犹豫的同时,她再度进屋了,背着药箱,拿着烈酒。

  见状,他松口气,不是离家出走就好。

  “坐下!”她说。

  他坐。

  “手靠在桌上。”她说。他把手靠在桌上。

  “不准喊,不准把晚儿吵醒。”她说。

  他用力咬住牙齿,觉得不够表示自己合作的决心,他把刚刚覆在伤口上的棉布绑在嘴巴上。

  总之,她说一,他做一,绝对遵从。

  见状她气笑了,抽掉棉布,恨恨道:“不知道这很脏吗?不知道病从口入吗?”

  他扯扯她的衣袖,涎着笑脸说:“不知道,你教教我吧。”

  见过这么痞、这么无赖的男人吗?

  “我要缝合伤口,手边没有麻药,你忍着点。”

  “嗯,来吧,我不怕的。”拍拍胸脯,继续他的痞。

  她瞪他一眼。“怕也要缝。”

  先用烈酒消毒过伤口,再拿起羊皮线和针细细缝合,不想教他吃痛,她下手很轻,但这种事哪能避过疼痛?等到她缝完最后一针时,他额头已经密密麻麻地佈满汗水。

  包扎好后,她一面收拾一面说:“我很生气。”

  “我看出来了。”

  “既然受伤,就不应该冒雨回来、不应该抱晚儿、不应该洗澡,你知不知道,如果伤口发炎,你会高烧不止,甚至药石罔效!”

  “对不住,我只是心急,离开家太久。”

  他认错态度良好,让她无法借题发挥。

  但是,有差那几天吗?成亲一个多月,他至少有二十日不在家,难怪晚儿与他不亲,难怪儿子性情孤僻……

  等等,她这是在埋怨他?她认真了妻子角色?

  叹气,她问:“你在外面做什么?为什么会受剑伤?”

  两人相对眼间,他摇头。“我不想对你说谎,但这件事我不能说。”

  “因为我知道了,将会承担风险?”她问。

  “对,不过你放心,这次是我太大意,以后不会了。”

  他要做的事,为顾虑她的安危,不能说;她要做的事,为顾虑他的安危,是不是也该保持距离?只是世事无常,谁知哪天分离在即,不说不问、强硬拉开距离,是否若干年后遗憾悔恨?

  “你为什么会变成老大?”她猜想,危险的事与这个“老大”身分有关?

  “你想知道?我告诉你。”

  这个可以讲?所以受伤的事与老大无关?

  他拉着她上床,一样,她在里面、他在外,他用没受伤的手将她环过来。

  “那年家逢巨变,我带着妻子和家资远离故乡,不料遇到拦路盗匪,把我们给抓上山。见我有一身武功,他们说服我入伙,当时晚儿的娘怀上了,在那种状况下,为保妻儿平安我只能够点头应下。

  “但晚儿的娘是大家闺秀,她无法忍受在土匪窝过日子,她时时规劝我,让我带她逃跑,但是她的身子很糟,哪禁得起折腾,我没理会她,成日跟着几个当家到处跑,眼看我越来越像盗匪,她抑郁不已。”

  所以在生下晚儿后,忧思过重而亡?瞳瞳没追问这个。

  “你怎么会从啰啰变成老大?”

  他笑得很自满。“因为我聪明啊。”

  “怎么个聪明法?”

  见她有兴致,他忙不迭的往下说。“我很快摸熟寨子里的各号人物,并与大家打成一片,当时的几个当家性情暴躁,经常打骂下头的人,我便对他们怀柔亲切。”

  “笼络人心?”

  “嗯,一方面笼络人心,一方面建功立业。”

  “建功立业?”瞳瞳瞪他,还真敢说。

  “对,几次劫掠,我领着兄弟们全身而退后,大当家越发看重我,拨出十几个人给我,

  我痛恨贪官,便带他们去打劫贪官。”

  “山寨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次打劫回来的财物,出手的兄弟可以分得一成,三月后,我那队抢回来的银子是全寨里最多的。

  “分的钱多,又都能平安而返,加上我脾气好,从不打杀部下,之后越来越多人想跟着我,不到半年,我从啰啰变成小当家,也渐渐让几个当家对我心生妒忌,想对我动手。”

  “后来呢?”

  “一手怀柔,一手挑拨,先闹得他们内斗,在他们对彼此动手时,我暗中下重手,就这样,当家的一个个死于非命,小当家慢慢变成大当家。”

  几句话说得轻松,但她明白哪有这么简单,几百个人的大山寨,没有律法、规制,行事全凭心意,上头的一个不高兴,就会人头落地。

  从小当家到老大的过程,他得使出多少心计才能完成,再加上一个不支持自己的妻子一个需要被照顾的儿子,这条路他走得分外辛苦。

  “后来呢?”

  “头头都死了,话,我说了算。那时晚儿渐渐大,我再怎样,也不能让儿子跟着我当土匪,于是我寻到此处,买地,想办法助兄弟转匪为良民,之后就如你所见,建村立户、经地屯田,帮大家都娶上媳妇。时间久了,大家习惯种植,好汉村就能从匪窟变成真正的村落。”

  “晚儿的娘是个怎样的人?”

  “性情温和亲切,重规矩、守妇道、爱面子,她很好,是我不好。”提及晚儿的亲娘,他垂眉。

  是愧疚吗?大概是吧,一条性命呢!

  但事情已经过去,人只能往前走,握住他的手,她低声道:“别想了,明天还要早起。”

  “好,睡了。”他的手悄悄往上,覆在她胸口。

  她推开他。“别闹,你伤着。”

  “已经十几天……我憋得厉害,要不,你上来,我任你辛割。”

  她是屠夫吗?宰割什么?

  不理他,她背过身,只是轻轻的叹息在耳后响起,手臂收紧,他暖暖的呼吸喷在她后颈,带起心悸。

  吻从她耳际开始,他含住她的耳垂,低声道:“童童,我想……”

  这晩,终究是教他遂了心意,但与过去不同,他用尽耐心,慢慢地将自己揉入她每一分知觉里……

  第六章  遇上怪和尚(1)

  这是瞳瞳第二次进城,城不大,但往来的人不少。

  岭南给京城人的印象就是个穷乡僻壤、专门流放犯人的地方,她不晓得自己是怎么被送过来的,只记得一路上颠颠簸簸,醒醒睡睡。

  为让她更乖一点,每餐饭里都加了料,让她无力反抗,就这样,月余后她来到这里,结识生命中另一个男人。

  她承认自己是幸运的,出嫁四年,裴哥哥没拿她当妻子,而孟殊不过一面,便强势进驻她的生命。

  他是个好人,一个处处为她着想、处处为她盘算的好男人。

  孟殊把晚儿和瞳瞳送到苏记酒楼前,说道:“我去办点事,马上回来。”

  “嗯,小心点。”

  “我会的,你们也小心。”孟殊点点头,离开。

  他故意的,故意不在身边,看童童能从孙掌柜手上挖到多少,人老成精,孙掌柜不是简单人物。

  看着孟殊远去的背影,瞳瞳牵起晚儿,道:“我们进去吧。”

  “好。”他乖乖应声,对于“回应”这件事,他越来越熟练。

  酒楼生意不差,虽然只有七、八桌客人,但现在不是用饭时间,就有这么多客人,再过一会儿肯定会有更多人。

  一名伙计上前打招呼。“夫人用饭?”

  “不,请问孙掌柜在吗?”

  “你找我们家掌柜有事?”

  “是的。”

  “谁让你来的。”

  “我家相公,”孟殊识得孙掌柜。”

  孟殊?听见这名字,伙计表情郑重起来,忙引两人入座,转身往楼上去。

  不久孙掌柜下来,那是名五、六十岁的长者,微胖、皮肤白皙,笑盈盈的,感觉很亲切。

  他上下打量瞳瞳,她是主子的新媳妇?老早说过好几回,让他把人给带来,主子笑笑不答,还以为是个上不了台面的人,没想到眼光不差,二十两银子能买回这样的姑娘,赚了!

  “小娘子请坐。”手一摊,他坐到瞳瞳对面。

  伙计自作主张,送来一壶茶和几样点心,都是酒楼里最贵的。

  孙掌柜觑伙计一眼,他吐吐舌头,把盘子往前一推,向晚儿极力推荐。“小少爷,你试试芙蓉酥,味道可好啦。”

  “行了,下去!”这个猴精,孙掌柜在心底暗骂两声。“不知小娘子今儿个找老叟,有何要事?”

  “我想与您谈一笔生意。”瞳瞳落落大方回答。

  “生意?”这答案让他意外极了,主子竟让妻子感觉穷困而需要抛头露面做生意以求温饱?

  “是的,您尝尝看这些。”她打开食盒,里面有用桑葚酱做的各式甜点,个头不大,小小的,但每个模样都可爱极了。

  昨儿个夜里,她想既然要把东西推销给酒楼,就该想想他们的需求,于是天未亮,就起床摆弄起这些。

  孙掌柜拿起桑葚酥,咬一口,酸酸甜甜、酥酥脆脆的口感在齿间漾开,眉心一挑,相当不错,夫人的手艺惊人,再拿起桑基杏仁放入口中,有口感,加上炒得香脆的杏仁,让人停不下来。

  他逐一试过,桑葚餐包,桑葚馒头,桑葚冻……越吃越惊讶。“这些都是小娘子琢磨出来的?”

  “是,本来只想桑葚酱卖给孙掌权,可是想到来酒楼的客人肯定更喜欢喝酒、不爱果茶,于是便做了些小点,也许更符合孙掌柜的需要。”

  “没错,小娘子聪慧,这些的确更符合酒楼需求。我能试试你的果茶吗?”

  “嗯,请孙掌柜命人送上一壶清水及干浮茶壶。”

  “行。”

  清水送上,她先把桌上原本的茶滤过到壶中,再各自舀起果酱放入清水及茶水中,各自搅拌均匀后倒入杯子,分别放在孙掌柜面前。

  “这是只加清水的,甜中带点微酸,桑葚能补血、健脑明目,脾健助消化,很适合小孩,也能加在茶水中,味道会与茶水相融合,不同的茶会产生不同味道。”

  孙掌柜分别试过后,表情认真了起来。“你打算怎么做这笔生意?”

  “我家里还有三十七瓮,之后还会陆续再做,直到桑葚期结束,我打算每卖二两银子,但孙掌柜必须一口气全买下。”

  有了六、七十两本金,接下来她要把心力投注在制药上,将桑葚酱的事托给王氏打理。

  她没时间到城里挨家挨户销售。

  “二两?小娘子可知这酱能放多久?”

  “我不确定,但我放进不少糖,应该可以撑上一、两个月。”

  “小娘子想多了,岭南气候温热,放不了那么久,如果我全买下,卖不掉的话,怎么办?”

  若孟殊在场,肯定会轻嗤几声,凭孙掌柜的本事,肯定两天内就销售一空,他这是在压价。

  犹豫片刻,瞳瞳问:“孙掌柜的意思呢?”

  “每瓮一两五百钱,有多少,我收多少。”

  “三十瓮,每瓮一两八百钱,之后做的我自己想办法。”

  “小娘子能想什么办法?这一瓮至少有十来斤吧,谁会在家里一口气买这么多果酱回去摆着?何况又是大家没试过的新东西。”

  “孙掌柜不能再出多一点吗?做这东西需要大量的糖,糖本身就不便宜,加上人力,只卖一两五百钱,我觉得不划算。”

  “要不每瓮一两六百钱,不能再多了。”

  硬生生折掉四百钱,孙掌柜哪是孟珠说的“为人实诚”。

  她皱皱眉,道:“如果是这样……也行,不过食单我就不买了。我本打算把点心的食单卖给孙掌柜,让孙掌柜的酒楼能够推陈出新,引来更多旧雨新知。”

  孙掌柜眉目微凝,下一刻,笑容重现。

  很好,不是个软弱易欺的,有她在,苏家门楣有望,主子爷无心生意,正需要有人对此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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