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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3页    作者:千寻

  “当初怎会选在这里?”

  “因缘际会。”

  很简单的四个字,但她明白他真正的意思,他要她别多问、别好奇,对吧。

  她是个识时务的女子,不该知道的,她不会无端生出好奇心。

  瞳瞳不问了,空气瞬地安静下来。上山的路很小,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彷佛担心她丢掉似的,晚儿不时转头看她,她得及时送上笑脸,他才会心满意足地把头转回去。

  “过几天,村里会给今日到山下挑媳妇的同伴办一场婚礼,我答应你可以自赎,但若我们没举办婚礼的话,眼下村里还有两百余人没娶媳妇……”

  话未竟,意已明。

  在这里,如果她没有贴上某个人的标记,怕是日后会麻烦不断,天天受人觊觎。

  “我懂。”

  “所以……”

  “就成亲吧。”反正成亲于她,又不是没经验。

  “仪式很简单,只是为着某种认定,你别想得太麻烦。”

  “我没想得太麻烦。”

  他只是想安抚她,但显然她并不需要。他不想要猜测,但就是会忍不住想知道她从哪里来?为什么落到人贩子手中?遭遇过什么事?为何能够在全然陌生的环境中安之若素?

  突地,一声惊呼,她抛下孟殊冲上前。

  “怎么了?”孟殊急忙追上前,心底抱怨,这女子忒大胆,山林多危险,猛兽不提,光是碰到毒蛛都够教人受的,她太过莽撞了。

  她指着地上一片植物道:“这是八角莲。又叫金魁莲、旱八角,有解毒功效,可治蛇毒、抑制肿瘤,是很珍贵的药材。”

  “你确定?”

  “再确定不过,你看它的叶子呈圆形,却有八个角,所以叫八角莲,喜欢在阴湿的地方生长,因为对生长环境要求很高,所以不易寻找。”

  “会吗?这很常见,我以为是杂草。”

  很常见,意思是……她很快就能攒足赎身银两?瞳瞳开心得合不拢嘴。

  美目望去,望得他心跳转急,她笑得……可真好看呐!

  “这里福山福地,你可别小看。”瞳瞳道。

  所以,她会喜欢这片“福山福地”而留下?

  留下?多、多自相矛盾啊,不久前他才允她自赎,不久前他还只把村里办的婚礼当成某种不重要的仪式,这么快他就后悔了?就想她留下了?

  只是,怎么可以?男子汉一言九鼎,说出去的话,岂能轻易收回?

  他不收回的,绝对不!可不明所以地,胸口那股子不满意迅速扩散,压出他一肚子不满。

  她采下几株八角莲,开开心心地跟上他的脚步。

  没多久,他们来到溪边,孟殊取皮囊装水,递给她。“喝点水。”

  “嗯。”她先喂过晚儿,自己喝几口,再递给孟殊。

  他仰头咕噜咕噜喝下,无比豪迈,就着她喝过的壶嘴,今天的水,比过去喝的更甘甜。

  她看见他的动作,脸微红、心微跳。

  他看见她的脸红,肚子里的不满瞬间化成喜悦。他从未让任何人影响自己的情绪,但他今天的情绪起伏被严重影响了。

  偏过脸,避开他赤裸裸的目光,下一瞬,她眼睛直了,盯着远处,心底呐喊着,天呐!这不是普通山林,是货真价实的宝山。

  见瞳瞳起身,这回他急忙拽住她,不让她一个人往前跑。“你又找到什么?”

  她心急,没注意到自己的手正被人握着,走过几步蹲下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别人的掌心中,匆促间,她急急抽开。

  掌心空了,心底一股莫名的失落涌上,孟殊摇摇头,陌生的感觉、陌生的情绪,陌生得他快不认识自己。

  她试着找出话说:“巴戟天,有南国人参之称,味辛甘、性微温,能补肾、祛风湿、强筋壮骨,可治频尿、宫寒以及……”突地,她吐吐舌头,调皮一笑。

  她的调皮太吸睛,她吐舌头的模样太可爱,胸口突突地,某种脏器在里头跳得很厉害。他问:“以及什么?”

  “阳萎不举。”冲口而出,说完才觉不对,她认真想想,他们还是陌生人,怎么就……

  刷地,瞳瞳脸色暴红。

  他盯着她,细细地看着绯红从她的脸颊蔓延到耳垂、到颈子、到……让人遐想之处。“巴戟天,我不需要。”

  这是什么鬼回答啊,她又没说他需要。眼珠子咕噜咕噜转动,想躲开尴尬,她指向远方一株腐朽枯木。“瞧,那是红冬蛇菰,全株都可入药,具有补肝益肾、止血生肌、调经活血、清热醒酒之效。”

  说完,丢下他,她跳着脚,连同尴尬一起抛下,采宝去。

  “仔细脚下,春夏之际蛇虫多,别被咬了。”他跟在身后,像个唠叨的嬷嬷。

  “好。”她敷衍得厉害,跑得更快,只想离他再远些。

  他哪里肯啊!大脚一跨,瞬间距离缩小。“往后我不在,你别自己上山。”

  “好。”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应好,只想把方才的暧昧给抹得一干二净。

  突然晚儿伸着手指向左手处,啊啊啊叫个不停。瞳瞳和孟殊停下脚,两人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那里有只大兔子正在吃草。

  “兔子!”瞳瞳低喊。

  “晚儿想要吗?”说着,孟殊解下背带,就要去逮兔子。

  瞳瞳一把抓住他,阻止他的急切,她不想他抓吗?

  “晚儿想要兔子吗?”瞳瞳对着晚儿的眼,认真问。

  晚儿点头。

  “光点头不行,你要说兔子,说了,你爹就给你抓兔子去。”

  她亮晶晶的双眼看着晚儿,脸上满是期盼,她靠近晚儿同时也凑近他,近得他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真香……分明没喝酒,可他却有了几分薄醺。

  这时耳边传来稚嫩的童音,“兔兔……”

  声音不大,但清楚明白,孟殊无法置信,这是儿子第一次开口说话!

  他猛地转头,没想到这一转,下巴划过她的唇。

  只是轻轻的一下下,但他感受到那点柔嫩,不由自主地心悸、不由自主地血液冲上脑门,他不是童男,很清楚那种感觉是为什么,薄汗冒出额际,他强忍吞口水的冲动。

  他飞快把系带解下,将孩子丢给瞳瞳,匆匆说:“我去抓兔子。”

  然后把瞳瞳和晚儿丢在据说很危险的山林里,飞快窜身离开。

  其实她只碰到他扎人的胡须,可她也愣住了,不是因为感觉,而是……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很有趣,他泛红的耳朵更有趣,原来啊,不仅仅是她会感到尴尬。

  微笑,低下头,额头与晚儿相碰,她不明所以地笑着。

  晚儿被她的笑容感染,也咯咯笑开。

  “我们再去寻宝,好不?”

  晚儿没回答,但点了头。

  他们往前走没多久,就看到好几株野桑,四月天,红的紫的,果实累累压满枝头,是多年的老桑树了,果实颗颗硕大,有成人拇指长。

  “瞧我,想银子想疯了,居然忘记上山是来替晚儿采药的。”

  桑叶洗净,与冬瓜糖、冰糖或麦芽糖一起熬煮,汤汁甜甜的,能治小儿咳嗽,效果相当好,当然如果再加上枇杷叶会更好。

  把晚儿放在地上,篓子放在一旁,她摘下硕大桑葚,往晚儿嘴里塞,吃得他双颊鼓鼓的,松鼠似的,可爱得紧。

  “好吃吗?”她说得很慢,吃一颗,说:“好……吃……”

  晚儿指着她,她再给他一颗,她重复说:“好……吃……”

  他在笑却没跟着说,瞳瞳不急,她站起身采集桑叶,没想到习惯让人抱来抱去、不爱走路的晚儿,竟扶着身旁的大石头站起来,他踮起脚尖,扯下矮枝,拔了上头的桑葚塞进嘴巴。

  只是他不辨颜色,咬进红色果实,那一整个酸啊,酸得他皱眉歪脸,瞳瞳看见,笑得直不起身。

  “姨教你,红色的果实,”她拔下红色的,用力摇头,假装放进嘴里,然后呸呸呸。“不好吃。这个紫色果实,”她拔下紫色的,放进嘴里,笑得脸上开了花,道:“好吃、好吃、真好吃。”

  她夸张的动作,惹笑了站在远处的孟殊,心想就让他们……母子多处处吧!

  他准备离开,然而在转身那一刻,他彻底推翻“自赎”这件事,他做出决定了,决定要把她变成妻子,变成晚儿的娘亲。

  什么?食言而肥?男人长得硕壮一点也无所谓。

  什么?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也没打算做别的啊,他就想当她的丈夫。

  丈夫、妻子,妻子、丈夫,突然间,他觉得和她一起套上这层关系……挺好的,挺……让人愉快的。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2)

  孟殊回来时,晚儿变成“紫半脸”,鼓鼓的小嘴还卖力地嚼着桑葚,除了牛奶,他还没这么卖力的吃过东西。篓子里已经装满桑葚,地上一大把桑枝桑叶。

  孟殊收获也颇多,左手提着用干草串好的三条大肥鱼以及五条三、四尺以上的蛇,右手弯处没有大兔子,却有两只毛茸茸的小白兔。

  见他走近,晚儿眼睛瞬间发亮。“兔兔!”

  这声主动叫唤让孟殊心满了,把两只小兔子放在他脚边。

  瞳瞳也大喊,不过她喊的是——“蛇!”语调里没有惊恐,只有快乐。

  “给你们加菜。”孟殊道。

  “加菜?太浪费,你知不知道蛇全身上下都是宝?蛇胆可以治疗咳嗽多痰、风湿性关节炎,蛇的脂肪熬成蛇油,可以治水火烫伤、皮肤龟裂,五步蛇在治疗顽固性搔痒症有奇效,甚至可以治麻疯病,更别说蛇蜕、蛇血、蛇肝……”

  她叨叨说着,停都停不下来,听得孟殊想笑。

  一直以来,他认为女人就是用来生儿育女、主持后院的,每个人家里都需要一个,好用为上,他从没想过其他用途。

  甚至,他不太喜欢女人,因为女人麻烦,动不动就哭闹,动不动就用规矩来限制自己和他人,一个没仔细就冒犯上了,冒犯上,也不是几声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

  他不喜欢这种小心翼翼,所以不喜欢和女人相处,但是当对象是她……挺舒服的。她不矫情做作,她的表情没有太多掩饰,他喜欢她的真实。

  虽然她唠叨半天,这天晚上她还是让出最肥的一条蛇,亲手做了肉羹汤,谁让晚儿体质虚弱、气血不足、营养不良,需要滋补呢!

  这也是晚儿人生的第一口肉。

  晚儿说出的第一句话、吞下肚的第一口肉,都发生在瞳瞳出现的第一天,之后他们共同经历过许多“第一次”,无数的“第一”架构起旁人无法取代的母子亲情。

  侧躺在晚儿身边,轻拍他的胸口,呼吸沉了,他睡熟了。

  这是瞳瞳在村里的第一个晚上,原则上来说,她很累,应该一沾枕头便睡得不省人事,但她睡不着,因为脑子里有太多的东西在跑。

  这阵子,碰到的事情太多,多到她无法吸收消化,只能存着压着,并且隐隐地、暗暗地疼痛着。

  这是她人生的第一场转折?

  并不是,如果转折意味着精彩,那么她这辈子比多数人都来得精彩。

  她出生时,娘就不在了,对娘的所有印象都是哥哥给的,小时候哥常把她搂在怀里,说着娘的点点滴滴,彷佛多说几回,他们就是有人疼爱的小孩。

  没错,她是哥哥一手带大的。

  至于她的父亲……有了后娘便有了后爹,她对爹的感觉只有恐惧。

  五岁那年,她被拍花子拐走,哥哥、裴哥哥、苏蒙合力救下她和数名孩童后,被官府大大褒奖一番,青天大老爷还赠了三百两大红包。

  苏蒙家大业大,那点银子看不上眼,一句“行侠仗义,本是江湖中人所为”,就把钱给推了。

  而哥哥很清楚钱送到赵家,不过是便宜了继母,索性把钱放在袁裴那里。

  不久后,她因为手脚慢、家事没做好,被继母推撞了桌角,陷入昏迷。

  父亲和继母不肯花钱治,只让她在床上躺着,是死是活全看天命。

  哥悲愤不已,求舅舅上门为两兄妹作主并要回母亲的嫁妆,没想到父亲恼羞成怒,哥哥被逐出赵家大门,自此,他们兄妹改从母姓姓甯。

  袁裴知道后,气得捶哥哥好几下,痛骂,“这么严重的事怎么不找我?我这里还有你的一百五十两。”

  哥哥淡声说:“我忘了。”

  哥哥的脑袋镶金嵌玉,怎可能忘记,他不过是心里门儿清,知道袁家穷、知道袁父在一场大病之后人没了,那场病和丧事早把袁裴手上的钱全给花光了,因此默不作声。

  后来哥哥带着她搬出赵家,靠着母亲的嫁妆,过起辛苦的日子。

  如果“转折”这种事有分好坏,那么救回受重伤的师父,肯定是很好、最好的转折。

  所有人都说师父性子古怪,可看在她眼里,却是亲切可爱,师父待她极好,他老说——你让我想起女儿。

  师父也有个女儿,一个和她一样可爱聪明的女儿,瞳瞳只知道这个,再往下追问,师父便不说了。

  师父的脑袋与众不同,他看不起女诫,认为女人大有可为,他说:“后院的女人为何要被男人吃定、吃死?别无他因,就因为自己无法独立。”

  女人不是都该依附着男人的吗?

  她这么一问,师父嗤之以鼻。

  是师父教会她,女人独立自主的重要性,他说女人要是经济独立、对男人别无所求,那么男人在你跟前就只是个屁。

  裴哥哥不是屁,但她确实因为经济独立,而有权利作主自己的生命。

  师父有一张刁嘴,于是训练出她高明的厨艺;师父有一身好医术,于是传授了她好本事,她会把脉看病、开刀动手术,而最最厉害的本领是制作药丸。

  靠着这手功夫,她买下大房子、建起药厂,存了很多很多银子,她想啊,哪天哥哥成亲,聘礼绝对会让京城百姓津津乐道,说上大半个月。

  有了银子的支持,志气高、梦想远大的哥哥,十二岁就下场考童生,十五过乡试,十六过会试,之后参加殿试,成了探花郎。

  之后,他们一路顺遂。

  不爱读书的裴哥哥,进了军中争功名,他从小小的伙夫兵慢慢成为百户、千户,最后还混出个将军。

  至于哥哥,他的官运比想像中更好,进翰林院后不久,碰到宫里要为太子挑选侍读,一挑二挑竟挑到他头上。

  于是刚直勤勉的翰林院庶吉士,成了翰林院编修兼东宫侍读。

  然东宫侍读不只哥哥一人,能让皇帝看上眼的,唯独哥哥。

  太子书念得如何?勤勉否?有关太子的问题,皇帝谁都不问,光问到哥哥头上。

  这一问二问的,皇帝发现哥哥不仅仅反应灵敏、心有丘壑,会说会聊,还每句话都能说进皇帝的心窝里,听得人心发暖,于是对哥哥的提问内容,范围扩大再扩大,扩大到想法态度价值观,扩大到朝事政事民间事。

  皇帝和太子对哥哥的偏爱……到让人侧目。

  于是除了正职副业之外,三不五时,他还得到皇帝跟前备询,为皇上处理不方便出头的事儿,哥哥忙到足不点地,忙到与他同科的进士们双目冒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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