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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妻(下)  第6页    作者:千寻

  这是很好的说词,再也找不到其它更好的了。

  于是皇上被“说动”了,是啊,天底下哪个父母亲愿意女儿未出嫁便守上望门寡,璟然的考虑有其必要。

  “好,非常好!”皇上满脸含笑,转头望向申老太爷,说道:“爱卿,你有个好孙子啊。”

  “申家的子子孙孙愿为皇上尽忠。”申老太爷起身,朝皇上深深一揖。

  “朕明白镇北王府的忠心耿耿,行,办好这件差事之后,朕再下旨将公主许配与你。”

  “谢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祖孙俩一起磕头谢恩。

  “别谢朕,这是你辛苦的功劳。说吧,需要多少人、尽管开口,等你将宝藏寻回立下大功劳,朕便准了镇北王的世子请封。”

  这回他把皇上的毛给摸得顺透了,才令皇上开金口准了世子请封,否则他这个没名没分的纨裤子弟,不晓得还要当多久的混世魔王。

  只是现在的他不稀罕、不在乎了,皇上想给,他还不乐意受呢。

  “谢皇上恩赏!”

  “这是你该得的。”

  “启禀皇上,此行人手宜精、不宜多,人太多反而容易打草惊蛇,引起各方注意,臣打算到各个军营里挑选身手矫健,对蛮族、森林战有经验之人。”

  “行。”皇上允下。

  接下来璟然呈上寻宝图,在图纸上指指点点,把自己的计划一一禀告皇上。

  回程时申家祖孙俩同乘一车,闭目休憩的申老太爷突然张开眼睛,烁厉目光投向璟然。

  璟然回望祖父,心知此事骗得了父亲却欺不来祖父。

  申老太爷问,,“你打算把安插在军营里的自己人全拔出来?”

  “是。”

  “你想歇手了?”

  “是。”

  “为什么?”

  “祖父不觉得皇上屡屡试探孙子,他对孙子早就心存忌讳。”

  这点他同意,璟然从小早慧,和几个皇子一起玩耍,明明年纪最小,却总是耍得皇子们团团转、处处听他号令,这在寻常人家里不算什么,但在帝王家是禁忌。

  申家三个男儿,一个个都能干,佩然不必说,璟然不必多讲,而瑀然……他总说自己不如哥哥和弟弟,事实上他半点不输他们。

  他记得瑀然曾经问:“爷爷,您在军中有势力,爹爹在朝堂里结交好友无数,如果我和大哥、弟弟都做大官,皇上不会想对付咱们家吗?”

  那是第一次,瑀然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他不想参加科考。

  当时,瑀然只有八岁!

  几个孙子都比他睿智呐,这些年他才算看透人生,明白不可能把所有的好处全攥在手里,他清楚,申家想从皇上身上得到尊荣富贵,而皇上却想从申家手里夺回过去给的恩赏,只是苦无机会。

  申家子孙越能干,皇上就越猜忌,几次他想劝儿子退隐,但儿子坚持留在朝堂替几个儿子埋根基,没想到孙子比儿子看得更透彻。

  “你打算怎么做?”

  “藏宝处并不危险,我打算利用这次寻宝机会诈死。”璟然很清楚,任何事都躲不开祖父的眼,所以不打算隐瞒。

  “为什么?”

  “孙子想过了,倘若我真带着宝藏回京,君无戏言,皇上将被迫把公主赐婚给我,并让孙子接下世子之位、进入朝堂。

  “这些年孙子心中不平,老觉得自己被皇上冤了,依孙子骄傲的个性,有机会出仕,便再不可能隐埋才能,继续庸碌一生,届时镇北王府在京中的地位将再升上几级,树大招风、功高震主,得罪皇上不说,为求平衡,日后大哥有任何战绩,皇上都可能因为担心镇北王府坐大而处处压制,这对大哥不公平。”

  “所以呢?”

  “我诈死后,皇上为了感念我的寻宝功劳,必定会替镇北王府封立世子。对皇上而言,最佳的人选是二哥,不是大哥,因为二哥醉心医术,对朝廷政事不感兴趣,我没猜错的话,

  皇上会让二哥领个闲差、坐领干薪,一个碌碌无为的爹、一个无欲朝政的二儿子,再加上退隐的祖父和不在人世间的我,镇北王府再也不会是皇上的心头刺,届时皇上便不会处处打压大哥。

  “太子性情温和实诚,与皇上天差地别。朝堂上,有父亲的好人缘为大哥铺路,私底下,大哥与太子情谊深厚,日后大哥定会在朝堂上举足轻重,申家门楣自有人争荣竞耀。至于母亲,我不在了,她再也没什么好争的,王府后院会安静得多。”

  “你倒是各方面都算到了,那你呢?”

  “我有当铺、有人脉、有势力、有数不尽的金银,日子自然会过得畅快。”

  “你确定这是你要的?”

  “是。”

  申老太爷一扬嘴角,果然是令他骄傲的孙子,“很好,你每个细节都精算过了,但瑀然打死不现身,皇上如何能封他?”

  “二哥是和我一起回来的,他答应过我,在我出京寻宝的这段期间会待在京城里,关注王府。”

  “他都回京了,还不肯回府看看我这个老头子?”申老太爷叹道。

  “二哥心里是记挂祖父的。”

  “我明白。”

  “祖父,等宝藏运回京城,我的死讯也传回京之后,请祖父“大病一场”吧……”祖父不病,戏就不够真,骗不了二哥回府,更骗不了皇上那双眼,早说过了,要哄得过皇上,就得比他更入戏。

  听着璟然的话,申老太爷忍不住大笑,这孩子竟连他这祖父也算吁进去?不过,他没说错,瑀然那孩子再孝顺不过了。

  第十五章  放下食堂老板娘(1)

  五年后,江南,燕子湖畔——

  这里是所有到江南的人都想一游的地方,不单因为湖色风光吸引人,更因为那家食堂的老板娘,美得令人惊艳。

  那家食堂有个很奇怪的铺名,叫做“放下”。

  有人说:那是因为看到燕子湖,心里有再多的事都会不自觉地想放下。

  也有人说:见过老板娘之后,再美的女人也会被放下。

  不管是哪个说法,都没有经过老板娘的亲口证实。

  “放下食堂”主事者是一名姓韩的二十岁女子,有个四岁多的儿子,听说丈夫去世后,为夫家所不容,被赶出门。当时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怀上孩子,只好带着嫁妆离开夫家,来到这个江南水乡。

  江南很美,湖光水色、地灵人杰,人人都说再丑的女子到这里住个三、五年,也会染上一身温柔婉约。

  确实,老板娘本就是个美女,在这儿住上这许多年,容貌不但没有因为岁月而留下憔悴的痕迹,反而更增上几分柔美。

  她温婉的笑容,总笑得顾客失心疯,点了满桌子吃不完的菜,让食堂赚上一笔。不过顾客也并不亏钱,因为放下食堂的菜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能够买到、吃到,都算赚到。

  这天,老板娘希帆握着儿子小悯的手,一笔一笔的教他写字。

  她并不赞成这么早教孩子写字,但小悯闹得厉害,子京受不了,跑到她跟前诉苦。

  “主子,您不教小悯学写字,他老是对着墙上的挂牌和菜单牌子自己乱写一通,万一写错了,以后要改就更加困难了,定下的钱也不好三不五时的改。”说罢,热血冲动的好青年卷起袖子就要当小悯的师父。

  让子京教?他那手烂字?希帆额头降下密密麻麻交叉分布的黑线,于是她决定自己教。

  但教了之后,才发现小悯真是个与众不同、濒临绝种的稀有孩子。

  她只听说过给孩子玩具糖果、带他们出门玩,孩子会乐得大叫,倒没听说过教写字、读书,孩子会像中乐透特奖似的疯狂。

  那天,小悯听说她这个娘终于松口肯教他写字,他竟高兴得楼上楼下跑三趟,呜呜啊啊的大叫好几回,她乍看之下还以为他是红皮肤的印地安人。

  生个稀奇孩子,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希帆不打算追究答案,反正不管是好是坏,都不能把他给塞回肚子里从头来过。

  “主子,四月初六快到了,咱们又要卖泡菜饺子、酸辣汤和芋头稞吗?”

  夏子京把账本往希帆跟前一放,揉揉小悯的头,他是小主子,照理说这么做很不礼貌,但主子发话说小孩子不可以给他优越感,否则日后没本事还自视甚高,就是人生重大悲剧。

  优越感是什么他不太确定,但他大概知道就是不能把小主子捧在掌心里的意思吧,可是小主子这么可爱,不疼他很难耶……

  离题了,他们正在谈的是四月初六的菜单。

  不知道什么理由,主子坚持每年的这天,食堂里只卖两道小吃和一道汤品,小吃就是泡菜饺子和芋头稞,汤是酸辣汤,已经好几年了,年年一样。

  希帆看着子京满脸的疑惑,淡淡地笑了。

  与其说她是用两菜一汤来纪念那个喜欢重口味的男人,不如说她是用它们来记录一段爱情、一份感觉。

  五年前的四月初六,她穿越来的第一天,遇见聋哑盲又不良于行的海伦公子,孤独的她一天一点爱上靠在他肩膀上的感觉。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好男人,不晓得他的身分,初初穿越,她依赖上只能依赖自己的他。

  很奇怪的逻辑,但她本来就是个奇怪的反骨分子,辩论社教会她站在反方立场看论点。

  可是在梅花村里,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夫妻,照理说反骨的自己不可能理所当然的接受,她明明就觉得柳树村那卷款潜逃的妇人没有错,身为新时代女性的自己,应该为了追求幸福跟着照做,但是她并没有。

  她认认真真把他当成丈夫,仔仔细细照料他的起居,然后一天一点爱上他,爱得难以自拔。

  针对这一点,直到现在她还弄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傻?只能归咎穿越后会有一段脑袋混沌不清的适应期。

  他和她在一起整整四十六天,她想,他们和四、六这两个数目字很有缘分,他们在四月初六认识,四十六天后分手,小悯刚生出来的时候很小,只有四斤六两重,有时候灵机一动,她想,他们会不会在四十六年后再次相逢?

  倘若再见面,他们肯定认不得彼此了。

  她在二十一世纪里谈过几段恋爱,每次都以分手做为结局,那时候她想过,或许有一种人天生与爱情绝缘,不知是哪部电视剧里说过的她忘了,只记得印象深刻,那句话是这么说的——爱情是一种奇迹,而婚姻是将爱情永久保存的方法。

  也许是因为自己不喜欢魔术,所以始终无法见证奇迹,也许是喜欢她的男人对于永久保存不感兴趣。

  然而不管是哪一种“也许”,总之在穿越之前,她已经断了对婚姻的向往,她想起自己曾改弦易辙,对小米说:“借我几只精虫,我去做人工受孕。”

  那时觉得这种想法相当合理,既然没有办法让一个男人对自己全心全意,那么就把所有的爱放在孩子身上吧,毫无保留的爱他,倾尽全力的爱他,不求收获地爱他、爱他、爱他,让自己的一生不至于缺憾。

  但结论呢?结论是小米虽然没有接受她的提议,却也没有收起计算机和手机,把辞呈放到她桌上,对她说“谢谢,再联络”,对于这点她深感庆幸。

  这个念头始终存在于她的脑海,只是还没有累积足够的勇气去对一个生命负责,没想到一场穿越,让她圆了梦。

  她遇见一个男人,谈一段她不晓得算不算成立的爱情,然后没有依赖进步的医学科技,她怀孕了。

  后来希帆才理解,勇气是无法靠累积而足够的,只要状况碰上了,勇气就会倾巢而出,支持你想做的任何事。

  于是如同想象中一般,她把所有的爱,尽数放在孩子身上,毫无保留的爱他,倾尽全力的爱他,不求收获地爱他、爱他、爱他,她想,自己的一生再无缺憾。

  只不过,她依然错估了一件事。

  她以为和海伦公子之间的感情,是穿越后脑子混沌的关系,没想到情况似乎不是想象中的那样。

  希帆以为自己会很快就忘记他,却没想到思念像把钻地虎,越钻越往她内心深处去,把那颗鲜红的心脏绞成肉泥,然后每个轻微的跳动之间,痛得她龇牙咧嘴。

  在爱情战场上,她虽然不是无往不利的常胜军,但至少不是毫无经验的菜鸟。

  她早已养出一颗强健的心脏,在爱情来临时,她不会欣喜若狂,当爱情逝去时,也能带着平常心笑看过往,她可以笑着和对方挥挥手,很有理智地说一声:谢谢你带给我的美好曾经。

  不过,在离开海伦公子那天,她确实很潇洒。

  她留下一封信,写着虚伪的感恩话,她说先转身那个是赢家,她试着自我催眠,相信自己是徐志摩,可以理直气壮地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是……刚走出梅花村村口,她就忍不住了,旁若无人地蹲在路旁大哭起来。

  她从来不知道失恋会这么痛,会像腐蚀性高强的盐酸,侵蚀她每分、每寸知觉。

  希帆以为两人相交不果短短四十六天,如果这辈子能够活到八十岁,这一段只占了六百三十四分之一,化成百分比也不过是0.1577%,这么小的部分,不应该对她造成太大影响。

  但事实证明,感情似乎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

  因此腐蚀持续进行,心上的洞越来越大,神经上的疼痛越来越剧烈,她无法阻止、无法切除,幸好,她有小悯这个强力的止痛药,看着他、疼着他,就会让疼痛稍稍减轻,让日子过得微微甜蜜。

  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的希帆回答,“当然要卖,这几天得开始备料。”泡菜腌制需要一点时间。

  “知道了。”子京应下话后,走出房间。

  子京和子晨是兄妹,子京二十,比希帆小两个月,子晨是妹妹,刚满十五岁。

  当年离开,她攥着身上的图纸前往木匠铺子换得三千多两。有钱就想买车代步,谁知道马车和她的福特不一样,虽然不必考驾照就可以上路,但马车性格得多,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驾驭的,而她是习惯让机器服务的未来人类,无法理解动物的感情,于是一人一马在大街上对峙起来。

  直到子京唤住她。

  他说:“小姐,你买下我吧,我会驾车。”

  这是个相当吸引她的提议,除了车夫之外,她也需要卫星定位系统,而眼前的男生看起来值得信赖。

  于是她点头同意做回前世那种不人道、没民主压榨人的坏事情。

  然后他又说:“但你必须连同我姊姊、妹妹一起买下。”

  这就是得寸进尺了,并非银子的问题,而是道德良知的问题,如果贩卖人口会判死刑,那么她就要连续死三次。

  但迫于现实环境,她又点了第二次头。

  子京的姊姊叫子筠、妹妹叫子晨,子筠长得很漂亮,是松岛菜菜子那种等级,可爱、美丽并且满脸的天真无辜,这种雌性生物不管在哪个朝代都会备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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