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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散  第6页    作者:千寻

  “牛奶给我。”她抬高下巴、伸出手。

  他苦着脸。果然是“忠言逆耳”!叹气,却还是把牛奶交给她。

  她端高牛奶,斜眼瞥他,下一瞬,仰头,把牛奶全喝进肚子里,一滴不剩。

  他笑了,她也笑开。

  那天和老朋友的约会,情况比她想象中好,虽然没化妆,但他给她买了一套很合适的典雅小洋装,那天没有人讨论她的妆容,只是有人问“装萌啊,你想诱拐未成年少年?”还有人口气暧昧问:“是不是因为爱情的滋润,让你看起来年轻好几岁?”因此同居第一个月,她发现不化妆也可以出门,而从她身边走过、回头多看自己一眼的男性,并没有比过去少。

  然后,她将那条被她奉为“化妆出门是种基本礼貌”的信仰丢掉,从十六就开始化妆的她,肌肤有了自由呼吸的权利。

  接着,同居第二个月,她开始懂得物价是什么,以前她只认得签单,多数时间连数字都没有多看,现在她明白,自己的薪水有多微薄,而同事对她的嫉妒理所当然,穿着一年薪水到公司上班的女人,真的既过分又嚣张。

  她开始学着逛大卖场,学着慎用得来不易的金钱,也学着人人都必须懂得的存钱概念。

  阿尚说她不需要这么辛苦的,但如果不想当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她认为这点辛苦必须承受。

  同居第三个月,她发觉阿尚像侦察机,懂得她一言一行的背后意义,这让她这种心口不一的女性很便利,他不会对她的任性发脾气,他总是一眼就瞧见她的委屈,他懂得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东西,他永远清楚在她说不的时候,要多看两眼她的表情。

  因为他的懂得,让她觉得备受呵宠,她想,如果她真的依母亲的意愿,嫁给一个用金钱堆起来的男人,她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理解这种感受。尾牙那天,老板办桌请吃饭,除了公司员工,还请了几个知名作者。

  有位作者不光写书,还是电视广播界的名人,那天一到场,就拉着另外也作者尖叫,“你买了?这是的幸运草珠宝表,是今年最受瞩目的款式,我记得要卖四十几万吧?”听两人讨论完那只价值四十几万的表后,继续讨论在瑞士买的六十五万劳力士表,再讨论脖子上价值百万的宝石项链,听得李薇频频翻白眼。

  她低声问阿尚,“我以前有没有那么讨人厌?”

  他还没回答,在一旁偷听的小芙抢快一步说:“你光是穿那样进公司就够讨人厌了。”要是再讲那种话,她会被她们哨得尸骨不存。

  见李薇嘟起嘴巴,阿尚拍拍她的肩膀道:“我从来没有觉得你讨人厌过。”他的话让一群暗恋他的女同事吐舌,小芙更忍不住斜她一眼,说:“你现在更讨人厌。”另外一位女同事皮笑肉不笑接话,“等阿尚看清你的真面目、重返正途,你就不会那么讨人厌。”看她们那样,李薇刻意哈哈大笑几声,回应,“被嫉妒的感觉真是棒呵!”她的话尚未招惹白眼无数,一名侍者不小心把饮料弄翻在名作者衣服上,吸引大家目光。

  阿尚在她耳边低语,“仔细听,她马上要告诉我们,那件衣服值多少钱。”果然,阿尚才说完,知名作家立刻放声尖叫,“天呐,这件衣服要十七万耶,我才第一次穿……”噗哧一声,捂着嘴,李薇笑歪在阿尚肩膀上。

  后来她封那位作者为报价机时,他说:“把那么多钱放在身上,还不如去做公益。”同居第四个月,她发觉有自信的女生不需要名牌包、当季新款洋装来虚张声势,她的头发没有用离子夹或电棒,天天制造新效果,也还不错看,而没有高跟鞋可以衬托的两条腿,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短。

  因为阿尚的态度让她相信,没有限量款或由知名设计师打造行头,人类也可以活得自信满满。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讨人厌的尾牙对她来讲还是有收获的,虽然名牌不重要,她还是在抽奖时,抽到第一特奖——名牌对表。

  她一只、阿尚一只,他们总算有一项俗物来证明两人关系匪浅。

  同居的第五个月,农历春节悄悄地接近了。

  李薇打电话回家,本想探探妈妈的口气,看她能不能带阿尚回去吃团圆饭。

  会打这通电话,是因为她知道,今年家里会倍加冷清,因为大嫂离开大哥了,大哥根本提不起劲过年,而外国学校不放农历年,王叔和王婶请了假,决定到国外和儿子团聚,家里只剩下爸妈。

  没想到,接到她的电话,妈妈竟然摆臭脸、装高调,问:“知道在外面日子难过了吗?要回来,可以,以后什么事都得听我的安排。”听到这里,她想也不想,直接把电话挂掉,腮帮子鼓得像求偶中的青蛙。

  阿尚一如往常,走过来揉揉她的头发。只消一眼,他就看出这通电话传达了什么讯息,他递给她一杯卡布奇诺,笑问:“现在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我以为今年可以到你家打游击,因为我爸妈和大哥大嫂决定到大陆陪我二哥二嫂过年,安慰出门游子在外打拼的辛苦。”

  “你不跟着去吗?”她清楚,他应该去的,农历春节一直是团圆的重大节日,而他们还没结婚之前,什么都不算数。他定眼望着她,轻唤一声,“傻瓜。”他怎么可能让她一个人在家?他承诺过的话,不会更改。

  “我还有工作没完成。”他坐到她身旁,让她自然而然靠到他肩上,然后拉起毯子,把两人盖住。寒流,好冷。“所以……”

  “所以今年过年,只有我们两个。”他像宣布减税似的,口气激昂。

  “两个人的年啊,那要怎么过?”

  “既然要准备过年,我们得按部就班来,第一,年终要拜门口?”

  “好啊,我还没弄过那个呢。”她开心得像个小女孩,两只手在毯子底下猛拍着。

  “还有,得把楼上楼下都大扫除一番,你可以帮我吗?”

  “当然没问题,我现在的打扫技术可是大精进呢,我们明天就到大卖场买清洁用品。”

  “说到大卖场,我们还得办年货。”他指出过年最让人兴奋的工作。

  “听说某些大卖场在晚上十二点过后去结账,就可以买两千送两百。”他笑望她。千金小姐也懂得省区区两百块钱了?不晓得是不是他太亏待她。

  “我们不差那两百块,何必熬夜办年货。”他知道,她很重睡眠。

  “两百块不少了。”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穷。”

  “有,可是我决定要学着过生活。”她语气坚定。

  虽然家事还是做得不怎样,东西老是忘记摆回原处,房间仍然乱成一团,但她的确在改变中。

  “你学得非常好,也很努力。”他拍拍肩膀上那颗头,给予鼓励。

  “是不错,但还没有非常好,我有自知之明。”她皱皱鼻子。

  “是吗?你给自己定的标准很高哦。”他侧过脸,看着她微噘的红唇。

  “别忘记,我早上才把你刚养出来的九层塔当杂草拔掉。”想起这件事,李薇忍不住噗哧笑出声。

  她想到早上她把九层塔幼苗拔掉时,他惊呼一声,眼睛瞪得极大,好像她拔掉的不是九层塔而是摇钱树。“没关系,再养就行了。”

  那棵不是普通的九层塔,是经过改良的品种,是大哥花了大把心血才培育出来的,而他用了几十颗的种籽,只成功养出一棵。虽然心很痛,可是看见她献宝似地把杂草捧到他跟前,他怎么能够假装不知道,她很想帮他做些什么。“我还把肥料当成鱼饲料,丢进池塘。”她想起自己做过的鸟事,还真不胜枚举。“有那些肥料,明年池塘里的莲花一定会开得很好。”经过三天的仔细观察,发现池塘里的鱼还没有死亡迹象,看来它们已经逃过命中劫数,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相信它们会越磨练越坚韧。

  “每次陪你去晨跑时,老要你背我回来。”她是饲料鸡,当不了放山鸡,体力爆烂,每次跑不到目标路程的一半就撒娇耍赖,非要他把她背回来。

  “这样正好,可以做负重训练。”

  事实上,他喜欢背着她跑,喜欢她在他耳边说话,喜欢听她软软的调子、甜甜的嗓音,不断说着五四三二一。这个对他而言,并不辛苦。“阿尚,一直替我收拾麻烦,不累吗?”她坐直身,转头望向他的眼。

  “幸好有你的麻烦可以收拾,不然生活那么无聊,漫漫长日才难熬呢。”五个月的同居生活可以培养出很多默契,也可以彻底了解对方的言行,只要有心。

  因此他证明出,她是他第一眼见到的那个女生,一个不矫揉造作、其实可爱的女人,喜欢她,理所当然。

  “阿尚。”她的额头碰上他的额头,她爱上当他的哈巴狗。“怎样?”他摇摇头,磨蹭着她的额,对于肢体亲昵这回事,他们已经习惯。

  “我最近在想一件事。”

  “什么事?”

  “能够嫁给你,是件非常非常棒的事”

  “所以心动了吗?”他开玩笑的问。

  “嗯,很心动。”她郑重点头。“那么你还愿意娶我吗?”问完,她没等他的答案人先不好意思地笑了,身子一歪,仰躺在他的双腿上,由下往上看着他的下巴。

  这段日子,她对他的背影着迷、对他专注工作的神情着迷、对他温柔的眼神着迷……现在,也对他性感的下巴感到着迷。

  伸出食指,她轻画他的下巴,刺刺的、痒痒的,她咯咯笑着。

  他握住她的手,收在胸口,那颗心跳得又沉又重,速度却快得可以媲美他慢跑过后。

  缓缓张开掌心,她用手心倾听,倾听他的心音,理解了他的答案,她笑,笑得眉弯眼弯,笑得幸福洋溢,她说:“阿尚,我们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吧。”

  第4章(1)

  都市里,过年的气氛很谈,从小到大,李薇对于过年,除了放假和压岁钱之外,没什么太大概念,当然,他们也会全家聚在一起吃饭,可全家吃饭并不算特殊,所以……过年,也就这样喽。

  所以今年、有阿尚在的这一年,她体验了一回真正的农历新年。

  阿尚先带着她一起大扫除。虽然她能做的事不多,但是一面抹窗户,一面和阿尚说笑玩闹的感觉很棒,他在窗户外面对她做鬼脸,她在窗户里面朝着他的脸喷清洁剂,笑闹一阵后,她用手指在玻璃上画爱心,而他伸出手掌,覆在爱心上方。

  他们隔着玻璃接吻,没有温度,却都绯红了脸。

  她洗地板,洗得满地都是水,害他一进屋差点摔得四脚朝天,可她不羞愧,因为知道他会说:“没关系,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她整理厨房,摔盘、掉筷子,还让几个咖啡杯对阿尚依依不舍说再见。

  她晒床单,把晒衣架弄坏,她倒垃圾,连垃圾桶一起丢掉。

  她做这么一大堆坏事,他没有发半点脾气,顶多是用那种又宠溺、又无奈的眼光看着她,然后笑了笑,把嘟起嘴巴的她揽进怀里,再说一遍没关系。

  除夕前两天,两人一起整理院子,李薇拿着水管边洗边玩,池塘还设洗干净,两人己全身上下湿成一片,幸好那天天气回暖,整理完后,他们并肩躺在院子里,接受阳光洗礼她说:“我从来没有大扫除过。”

  他回答,“我相信。”

  然后她说:“可是我爱上做家事的感觉。”她没有说出口的话是:我喜欢和你一起做家事。

  她高举五指,任阳光从指缝间泄下,一道两道光芒刷下,在她脸颊画上金黄光圈,也照着她刘海上的水滴,闪闪发光。

  她眯眯眼、转头,冲着他笑,而他偏着头,看着她干净澄澈的笑脸,傻了。他想,无论经过多少年,他都会记得这样一张容颜。

  “看到了吗?”她碰着他的肩膀说。

  “看到什么?”阿尚凑近她,脸颊贴在她脸颊旁。

  “世界上最耀眼的戒指。”她并拢五指,阳光在她指缝间被缩小,射出璀璨光芒,仿佛戴了只最昂贵的戒指。

  他看见了,也伸出五指并调整位置,让光芒也落在无名指上。

  今天,他们在对表之后,同时戴上他们的对戒,如果戒指的目的是为了圈住一个人,那么他们的心,己早早被彼此牢系。

  隔天,阿尚带她去办年货。

  她不贪吃的,可年货大街里人挤人,她还是从第一摊试吃到最后一摊,或许他以为,她喜欢大街上的热闹气氛,却不知道,她真正喜欢的是被他牢牢握住手、被他紧紧环住肩,好像她真的在他的保护范围内。

  当然,她更喜欢的是,他动不动就问:“喜欢吗?喜欢就买。_1然后掏出腰包,那样的纵容、那样的宠爱,好像她真的是他结发一生的妻子。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嫂愿意为大哥,做牛做马,那是因为大哥总有办法让大嫂倍感受宠。女人要的不多,真的,只要一份被疼爱的感觉。同一天晚上,他用调理机教她做年糕。

  她这才晓得,原来把两种米泡上三、四个钟头,加入糖和水放入调理机,打上一分钟后倒入容器里,用电锅蒸熟,最后就会变成年糕。原来她最喜欢的碗糕一点也不难做,一样泡米、打成米浆,再放入肉、蛋、香菇料蒸熟就行。

  她看着他像个魔法师似的,优雅地,一样一样变出只有市场才看得到的美食,在爱上大扫除之后,她爱上下厨。

  年糕躺着接受洗礼时,阿尚带她上纲,从网站上找到许多她爱吃食物的食谱,他承诺,一星期教她做一道菜,那么跟了他一辈子后,她会成为手艺高超的五星级名厨。

  一辈子在同居五个月之后,她开始想到和他过一辈子。

  笑,甜甜的,像谁不小心捅破蜂巢似的,流出了一点一点的蜂糖蜜汁……紧接着,除夕来临,他们热热闹闹的忙起来了。

  他们一大早起来先拜拜,她忙得很高兴,像小孩子似的,笑脸不曾停歇。

  “为什么除夕要拜拜啊?”她像问题宝宝,追着阿尚问东问西。

  “这是为了感谢天地,在过去一年庇佑我们平安。”

  “真的有神在庇佑人们吗?”

  “我想……有的。”

  不然祂们不会把生气的小薇送到他身边,让他们有机会一起生活,一起快乐、一起幸福着,他和台北虽然称不上格格不入,但总是异乡游子,过去五个月,因为这间精心装潢的房子里有她,终于让他有了家的感觉。

  他拿起香,带着她走到香案旁,高举三炷香,满心感激。

  李薇装模作样跟着他做了,可是不知道他念什么,侧过头,等着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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