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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出手富满门  第3页    作者:寄秋

  「二哥,你别叨念了成不?这条山路我来来回回走了好几百回了,哪里长蘑菇,哪里有兔子洞我都一清二楚,绝对出不了错。」她说着原地跳了三下,表示此山任她踩,她蒙着眼走路也不会走岔,熟得跟自家菜园没两样。

  「难不成你还想打只野鸡回去加菜?」孟明鑫揶揄妹妹的淘气,她什么都敢玩,人家是上树掏鸟蛋,她是烟燻蜜蜂,再摘下比她重的蜂巢;下溪摸虾她嫌小,捉来约莫手臂粗的鲈鳗,差点被鱼给咬掉小指头……

  总之,他有个令人头痛不已的妹妹,古灵精怪又活泼好动,他常说她是个假小子,野起来比谁都疯。

  她认真的思考了一下,摇头晃脑,「一只不够吃,最少要两只野鸡,你忘了大哥、三哥要回来吗?」

  「呿!谁记得他们,少吃一口、两口饿不瘦,让娘蒸两个窝窝头就够了。」省下来给妹妹买新裙子。

  孟明鑫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妹妹,想把最好的都给她,妹妹是世上最可爱又最可恨的宝物。

  「二哥,你变坏了。」她咯咯笑着往草丛奔去,先用手中的竹枝拍打草叶,再把杂草拨开,里面藏了七、八颗野鸭蛋。

  所谓的山其实并不高,也就两、三百丈的高度而已,因为腹地甚广,野草丰美,因此有很多的野兔、山鸡和一些獐子、麃子、田鼠和蛇类,至于什么老虎、熊瞎子一头也没有,要到更远的深山才能见到。

  所以出入的村民并无被野兽撕咬的危险,最多因天雨路滑,或是自个儿不留神脚一滑,跌个四脚朝天,十余年来尚未听闻有人死在山里,孟家人才允许金疙瘩似的小女儿上山玩耍,摘摘野菜野果当野趣。

  「哪里坏了,普天之下找不出比你二哥更老实的庄稼人,瞧瞧我这一身结实的肉,锄土耕地两不误,年年都是丰收年。」孟明鑫拍拍胸膛,少年的身体已有男子的雏形。

  「二哥,你为什么喜欢种田?」她顺手把拾来的鸭蛋往他筐里堆,底下垫着野菜不怕磕破。

  他想了一下,摸摸妹妹的头,「那一年我们刚和大伯、二伯、三伯他们分家,因为要治你的病,家里银钱不多,田地又只剩三亩,缴了税根本不够六口吃用……」

  那时饿着肚子的他便发下宏愿,要种出好多好多吃不完的粮食,喂饱他的家人,让大家不用挨饿,三弟可以尽情吃冒尖的白米饭,妹妹不必再吃向人借来的碎米粥。

  种田好,有粮食吃,肚儿饱饱精神好。

  不过要不是妹妹福泽深厚,随便一踩踩到包金的石头,他们可能还得饱一顿、饿一顿的忍受饥寒,哪来今日的好日子,更别提有几十亩的水田。

  为了让妹妹吃好、穿好,天天有肉吃,他要更加努力,种出妹妹口中亩产九百斤、一千斤的田地,还要改良稻种,种什么杂交水稻,使一年一获的稻米能一年收成两次,好买下更多的田地再种粮。

  民以食为天,百姓吃饱了就不会造反,国泰民安。

  「二哥,你们辛苦了。」都是因为她拖累了大家。

  她穿来时年岁实在太小,想帮忙改善家计也有心无力,那时的她连张凳子都搬不动,只能看着漏水的屋顶兴叹,这家人真穷呀,住的地方还没她以前的浴室大。

  她前世的爸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因此她是祖父一手带大的。祖父借着家族留下的大笔钱财开了间私立图书馆,任职馆长,每年都会在她户头存入一百万当她一年的零用金,所以她打小生活富裕。

  她很喜欢图书馆,一放学就往图书馆里跑,念大学时选的也是图书馆管理系,一毕业就进入图书馆工作,从基层做起,一直做到主管阶级,祖父打算把他的馆长之位交给她,他要退休了。

  谁知一场七级地震毁了一切,当时她正在图书馆内安放新添购的书籍,地震来时一阵天摇地动,站在梯子上的她被震倒在地,成千上万的书由上往下砸在她身上,她活生生的被埋在书堆里,最后压下来的书架断了她所有生机,呼吸一滞便眼前一片黑。

  她醒来时以为获救了,下一刻便有一口很苦的汤药往她嘴里放,苦得哇哇大叫的她这时才发现自己变小了,满身一粒粒的小水痘,一个「娘」为她上药,轻声的哄她睡觉。

  「不辛苦,做自己喜欢的事怎会辛苦?大哥想出人头地便去念书,通过科举找到立身之地;三弟一心保家卫国,习武是很好的出路。我们找着自己想走的路便是一件好事,哪敢言苦。」他是最没出息的一个,只想守住自己的小家。

  「那我该做什么呢?」人人都有远大的志向,就她混吃等死,实在太丢脸了。

  看妹妹一脸苦恼的样子,孟明鑫大笑着捉弄妹妹,以指弹她鼻头,「你当一头猪被我们养着就好。」

  她不满的一哼,推开他的手,「坏哥哥,你才是猪,脑满肠肥的祭天猪,我要吃你的肉,啃你的骨头,卤你的猪耳朵,然后……啊!有兔子,好肥的一只,快捉住它,不要被它跑掉了……」

  「淼淼,小心,后面是陡坡,没有路……」眼看着妹妹一溜烟的往前冲,孟明鑫惊得脸色大变。

  常走山路锻炼出反应灵敏的好身手,一把逮住肥兔子的孟淼淼正想得意地回头炫耀,哪晓得脚下踩的泥土非常松软,她才一动脚下就空了,整个人跟着松垮的泥土往下掉。

  她想死定了,这下不死也半残,爹娘又要为她伤神了。

  蓦地,下坠的身子忽然停住,不知哪儿伸出来的手倏地捉住细腕,手上微疼,她忙往上瞧。

  「咦?长欢哥哥!」

  她家隔壁的邻居,六年前搬来的。

  「把你手上的兔子丢掉。」她是有多想吃它,危急时仍死不放手,紧紧捉着。

  「什么兔子……啊!它还在。」她手一提,十分惊喜自己的手里还捉着兔子。

  「放开。」面色冷峻的少年俊雅清逸,瞳眸深邃且有神,透着一股清冽和冷意。

  「放……放了它吗?长欢哥哥,我很瘦很瘦的,轻如羽毛,你一使劲就拉上了。」她吸了口气瘪颊,意思是她变瘦了,没多少重量。

  「你想死还是想要兔子?」他故意松了松手,让她向下滑了一寸。

  她摇着头,「不要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话骗我,三岁孩童也不相信,有银子什么东西都买得到,你快拉我上去。」

  「丢掉兔子。」他很坚持。

  「长欢哥哥,你看这只兔子多肥,能炒一大盘红烧兔肉,我给你留最有肉的后腿,咱们不吃独食。」她拎得手有点沉了,再不上去真要纵兔归林了。

  「我不吃兔肉。」她还真是不死心。

  「骗人,你上回明明跟我抢肉吃,抢得我都想用盘子往你的脑门砸。」他很过分,专夹她看上的大块肉。

  「你想用盘子砸我?」原来是头白眼狼。

  瞧他似乎想松乎,求生意志强烈的孟淼淼赶紧捉住他的手。「没有,没有,我说笑的,长欢哥哥长得这么好看,世间绝无仅有的美少年,我哪敢狠心下毒手。」

  趴在斜坡上往下瞧的莫长欢嘴角微勾,没人瞧见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笑意。「你到底要不要放掉手里的兔子?你越来越沉了,我快捉不住你了。」

  「不放,你每次都骗我,上回你说瞧见长了双翼的飞天牛,结果害我跌到水池里,又说有幼虎崽在山边转,害我跑去瞧的时候被山猪追得满山跑……」她一口气举出此人不可尽信的十几个实例,由不得狡辩。

  「原来你都这样欺负我妹妹,难怪我叫她到你家借几两盐她都不肯。」真相在此,水落石出。

  莫长欢腿上一疼,他回头瞪向咬了他一口的孟家老二。「她运气差也能怪别人吗?」

  他趴着,左腿由老管家莫福抱住,右脚刚被孟明鑫拉住,一人抓一脚防止他救人不成反陷险境,一起下滑。

  「先把我妹妹拉上来再说,她在下面一定很害怕。」孟明鑫重重捏他脚踝,警告他再不照做就掰弯脚脖子,让他无法行走,当跛子。

  「对呀!对呀!长欢哥哥你是好人,天上地下第一好,你好人好上天,帮人帮到底,我这般吊着很难受。」脚不踩地的感觉很空虚,好像自己快掉下去了。

  「没力气了。」他猫逗耗子似的静止不动。

  「莫长欢……」孟明鑫怒视。

  「你再不拉我上去我要开始哭了,你确定要我使出杀手鐧?」她作势要放声大哭。

  「等等,不许哭。」他头皮一麻。

  「我偏要,谁叫你见死不救,哇呜——长欢哥哥欺负人,呜——呜——哇——哇——莫爷爷,快来打死这个不肖子孙……呜哇……他仗势欺人,强男霸女,见到老婆婆踢翻人家的菜担子,见到黄狗洒尿也跟着尿,还偷大婶婆的肚兜……」说得像个穷凶恶极的二世祖。

  「够了,别再说了,我拉你上来。」败给她了,这丫头的不要脸太叫人发指了,什么话都敢往外倒。

  怕了吧!他还没完全领教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好人有好报,长欢哥哥一定长命百岁,子孙满堂。」

  「你确定这不是讽语?」他手臂用力一扯,聒噪的小身影连人带兔往上高了几寸,他再往后挪了几步,吓白的小脸近在眼前,再一拉,半个身子上坡了,惊魂未定的大喘气。

  「淼淼——」孟明鑫手一松放开莫长欢的脚,飞快的拉住妹妹往后扯,半抱半挟的远离危险区。

  「忘恩负义,过河拆桥。」也不想想他还在陡坡边上,顺手拉他一把会少掉一块肉吗?

  「是你先不仁不义,明明我妹妹吊在那里吓得脸都白了,你一使劲便能拉起来,可是你故意吓她,存心让她夜里作恶梦,功过相抵,打平。」谁也不欠谁,相互抵消。

  「啧!你们一家都姓赖,无赖的赖帐,救命之恩即使不做牛做马以身相许,至少也要泉涌以报,没有我急伸援手,她能毫发无伤的和你站在一起吗?」末了他又嫌弃的一瞟,「还有那只蠢兔子。」

  「啊!晚上加菜。」孟淼淼提起被晃昏的兔子,喜孜孜的想着一会儿有兔肉吃了。

  「嗯,我会过去吃饭。」吃垮她。

  闻言,她愕然,「你要过来?」

  莫家的主子就两个,一个是平时爱与村民闲聊,为人风趣的莫爷爷,他的全名为何没人知晓,只知年岁已高,他要别人喊他一声老莫,或是小辈口中的莫爷爷。另一个便是眸色如墨,神色如冰雪般的莫长欢。

  他们还有个老管家叫莫福,一位富态的厨娘富大娘,平时由富大娘到村里买菜,或是莫福使人送鱼肉来,两位主子不管事,由着下人们侍候。

  祖孙俩的宅子与孟家就隔了一道墙,听说是座三进院的房舍,没人被邀请进入过,只能道听涂说。

  传闻很多,越传越邪乎,连狐狸化身都有了,但是没人敢上前问个明白,怕被狐妖一口吃了。

  「怎么,说话不算话,出尔反尔,你不是允诺要给我一只兔腿?」小气神附身,抠门。

  「可你说不吃兔肉呀!」她睁着大大的杏眸,想着如何打发老和她抢肉吃的邻里。

  孟家大概是东山村唯一和莫家祖孙走得近的,不知为什么,这一老一少总往孟家串门子,顺便送上一块肉、一坛酒蹭饭吃,两家人莫名其妙越走越近。

  「人的口味是会变的,我不吃红烧兔肉,但吃麻辣烧兔,多放点麻椒,整只烧匀,用手撕扯才够味。」莫长欢很高,比孟家兄妹高出许多,他朝下睥睨,脸上挑衅的神情让人想往他身上打喷涕。

  孟淼淼回以天真无邪的神色,「长欢哥哥真挑嘴,我娘只会做红烧兔肉,没做过麻辣烧兔。」

  到人家家里做客就规矩些,别让人看出教养不好。

  「那你做。」看他有多挑。

  她把双眼睁得又大又圆,「你敢吃?」

  「你不会做菜?」只要吃不死人,他都敢咽下肚。

  她忽地嫣然一笑,「我娘从不让我下厨,她怕我烫着手,你看我这双纤纤玉手比雪还白嫩。」

  「妹妹。」孟明鑫面色不善的瞪向盯着妹妹小手直看的莫长欢,将她往身后一拉。

  「姑娘家不会做饭,以后找不到婆家。」她的手真的很细、很白,一点也不像做粗活的乡下人。

  事实上孟淼淼做过最重的活是端盘子吧!她娘连小衣都不让她洗,一家人娇惯着唯一的女儿,他们只想宠着她,没人舍得让她做家事、干农活,宁可自己带干粮去吃,也不让她日正当中送食物,晒黑了他们更心疼,说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也不为过。

  孟淼淼十指不沾阳春水,七岁那年学针线手指扎出血珠子后,家人严禁她再碰针尖物,使得她无聊得只能看书、每日练字打发时间。

  不过也因为她常习字,写得还不错,隔壁的莫爷爷给了一句评语——有大家风范。

  「你管太多了吧!我妹妹要不要嫁人是我孟家的事,你姓莫,没事一边凉快去。」这家伙脑子有问题呀!对着人家的闺女说出莫名其妙的话。

  孟明鑫不喜欢别人靠近妹妹,大哥出门前有交代,凡是男的一律杀杀杀……斩草先除「根」,谁都休想跨过三步的距离。

  「你还是学好厨艺,日后起码给你夫婿下碗面。」热呼呼的汤面暖胃也暖心。

  孟淼淼正想回一句「懒得理你」,她哥哥的手已伸了过来,一把拉住她,「回家,娘还在家里等我们。」

  「嗯!回家。」她还有家可回。

  兄妹俩一前一后顺着平缓的山路往下走,两人都没回头看,不然他们会看见堂堂太傅嘲笑自家孙子的嘴脸。

  「到底是把你养坏了,养出个不中用的小白毛。」猴子都比他长进,摘花送果子,梳毛捉蝨子。

  发色半白的老人以驱蛇棍往满脸阴色的长孙身上虚挥两下,棍不落身,却是恨铁不成钢,没调教出一流的采花高手。

  「祖父,京城那边催得紧吗?」六年了,坐在高位上的那个人也急了,不可能任他们逍遥太久。

  「催得紧又如何?我白发人都不急,你毛头小子急什么,赶着回去送死。」他好不容易带出个子嗣,哪能让他再往虎穴里冲,伴君如伴虎,都是个「险」字,虎口中求生存。

  「倒是你真认定她了吗?一个乡下出身的教书先生之女,你爹娘那关过不了。」而且才十二岁,太小了。

  十六岁的莫长欢若长在京城,只怕已是孩子的爹了,即使正室未入门,也小妾、通房一堆。

  目光坚定的布衣少年抿着唇,「祖父不觉得她是个有趣的人吗?看似性情温和,却是一把锋利的尖刃,只要她想,足以让平静的水沸腾,翻覆所有人的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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