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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我来当  第1页    作者:余宓

  序 余宓

  余宓最近的生活变得规律许多,原因就在健康出现了问题,去看医生之后,被告诫了好多事情,所以该从堕落的生活习惯恢复正常了。

  当学生的时候,生活作息都很正常,何时我变得这么堕落啦?每次都是身体出状况才会警惕,这习惯很糟糕啊!

  老实说,余志对自己的健康很漠视,所以老妈都会气得半死,逼着我去看医生,都活到这么大了,还要老妈陪同去看医生,就知道我有多皮。唉,我也不是非要父母操心,而是一忙起来便什么都忘光光,就算身体不舒服,也会先忍耐,久而久之,就会忽视了健康。

  小朋友,这是很糟糕的习惯,请不要学习啊!

  反正,以前我都会熬夜,有时候是写稿,有时候是在玩游戏,加上我的睡眠品质不够好,时常一点声响就会醒过来,长期下来,都呈现精神疲惫的情况,为了改善自己的坏习惯,现在我都在十一点就上床睡觉,虽然早起还是很困难,(唉,这个一时之间改不过来啊!)不过精神真的比以前好很多,腰酸背痛也改善了。

  其实我不只熬夜习惯要改,连饮食习惯也要改掉,还得每天去运动,要渐渐改掉自己不好的生活习惯,这样身体才会变健康呀!

  说完近况,来说说这本书吧!

  很早以前我就很想写这种逗趣的人事物,虽然有被编辑提醒可能不够现实(笑),我是个新人,对市场的方向还不够清楚,编辑的提醒对我有相当大的帮助,以后在选择题材时,我会更加用心,但是无论如何,这本书能够跟大家见面,我还是很高兴的。

  有什么问题,余宓都很欢迎各位读者的批评指教喔!那么,下次再见啰!

  第1章(1)

  “这件事绝对不能告诉小喜,懂吗?”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脖子上戴着据说是妈祖加持过的金光闪闪金片项链,上身穿着鲜艳衬衫,结实粗壮的手臂差点把袖子撑爆,胸前的扣子几乎绷开,下身套着宽松的黑色长裤,脚踏蓝白拖鞋。

  “要是小喜知道这件事,我就完蛋了。”他勾住身旁年轻人的脖子,嗓音沙哑的威吓。

  “是是是,老大说得是。”阿杰的脸庞涨红,双手抓着架在脖子上的手臂,“咳咳,我一定不会说。”

  哎呀!他快要喘不过气,要死了……当他因为缺氧而翻白眼时,那只手臂及时松开。

  梁大调用力拍了下他的后脑勺,凶恶的大吼,“叫什么老大?叫总裁大人。”

  阿杰双手摸着后脑勺,痛到泪流满面,不断的点头,“是是是,总裁大人。”

  谁教梁大调的穿着实在太像流氓,他不知不觉便喊出“老大”两个字。

  梁大调睨他一眼,咧嘴一笑,“对,叫总裁大人就对了。虽然被喊老大,感觉很有派头,但是若被小喜知道,万一误会我怎么办?不要忘记喔!”

  他迈开步伐,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走向办公室。

  大力推开办公室的门,原本挂在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瞪着面前出现的人,他忍不住低咒出声,“靠!”

  那个人听见这个字,轻蹙眉头,表情更显阴沉。

  撇去阴沉不说,这张脸实在俊美。

  利落短发底下的那张容颜皮肤雪白,眉毛浓黑,一双大眼此刻眯起,高挺的鼻子显出刚烈,薄薄的双唇抿着,看起来傲气十足。

  高身兆修长的身形,即使只穿上简单的衬衫和牛仔裤,也很迷人。

  活脱脱就是……

  “爸。”嗓音清亮且含带怒火。

  唉,美少女。阿杰每次看到老大……不,总裁大人的掌上明珠,都会有些错乱。

  梁喜明明是女儿身,为什么长得如此雌雄难辨?

  她的容貌俊美,一头短发、一百七十五公分的修长身形,若不开口,根本就跟杂志上帅气的混血模特儿一模一样。

  阿杰偷觑梁大调一眼,身为他的心腹,深知他对梁喜的愧疚。

  这愧疚,就得从梁大调以往的丰功伟业说起──

  梁大调以前是黑道老大,在道上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后来遇上心爱的女子,决定抛开过往打打杀杀的日子,金盆洗手。

  梁大调的妻子热爱做甜点,厨艺又不错,于是两人做起生意,贩卖鸡蛋糕。

  他们不断研发不同口味的鸡蛋糕,卖着卖着,竟然大受欢迎,从小摊贩到有店面,接着有知名度之后,靠着梁大调的交际手腕,生意越做越大,成立一间以甜点为主的公司,几年后变成花喜企业。

  在外人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传奇,但是对梁氏夫妻而言,其中的辛苦不是外人可知的,总之,花喜企业目前还到大陆设分店,可是有名的大企业。

  可惜梁大调的妻子由于生病,加上早年过度辛劳,在生下女儿梁喜五年之后,早早上天堂,梁大调必须父兼母职,独自扶养梁喜长大。

  即使不在道上混,梁大调的身边还是有许多小弟,自愿跟着他一起打拚。

  所以原本是正常女娃的小梁喜,在一堆男人中长大,久而久之,小女娃默默变成小男孩,喜爱留短发,痛恨穿裙子,加上她的长相可男可女,若不开口说话,大部分的人都会将她错认为“少年仔”。

  梁喜是梁大调唯一的孩子,从小将她呵护在手心上,看到她像个男孩长大,每次一想都会心酸一下,责怪自己没有注意到男女有别,让小梁喜从小就认定自己是和其他大哥哥一样的男人……

  虽然愧疚这点,但是对于梁喜至今身边总是围绕女人,没有男人这件事,梁大调倒不在乎。

  阿杰想,从梁大调这么疼爱梁喜看来,恐怕没打算让她嫁人。

  “小喜啊!你怎么……怎么跑来了?”

  见到女儿脸色铁青,不自觉的抖动肩膀,梁大调欲上前。

  “爸,我听说了,你又动手揍人?”梁喜怒吼。

  梁大调跨出去的脚瞬间停在半空中,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没多久又缩回去,紧张的吞一吞口水,陪着笑,“你是听谁说的?我怎么可能会动手揍人?我可是正派的生意人,才不会做揍人这种坏事。”

  梁喜深吸一口气,紧握拳头,“爸,沈伯都告诉我了,他还说会告你,这次绝对不会放过花喜企业。”

  若不是事情闹大,她会跑来兴师问罪?老爸也太小看她了吧!

  “啊?那个臭老猴竟敢跟你打小报告?”提起沉入相,梁大调的火气都上来了,转头,对着阿杰大吼,“我有没有交代过一定要让臭老猴闭嘴?”

  阿杰吓得脸色发白,“有啊!有啊!我们………我们有威胁沈阿伯,警告他如果告诉小姐,会搔他痒一百次。”

  “有没有跟他说是绑起来,搔脚底?”

  阿杰点头如捣蒜,“有。”

  “他看起来有没有很害怕?”

  “这个……”阿杰想一下。脸色发青应该算吧?“有,他有害怕。”

  “那为什么还有胆子去打小报告?”梁大调失控的大吼,一手揪住阿杰的衣领。

  “我……我……”阿杰看着梁喜,用眼神向她求救。

  梁喜双手环抱胸前,冷冷的开口,“爸,你还敢说没有揍沈伯?”

  “吼,小喜,这不能怪我啦!谁教臭老猴要跟花喜抢生意,还到处跟媒体乱说花喜的坏话,我气不过,才会撂人打……不是、不是,是去找他好好的谈一谈,没想到他跩得像红龟糕就算了,还要手下先动手打我的人。”

  沉入相是梁大调认识多年的朋友,也是商场上的敌手,他这人只要一火大,脸色就会红得像猴子的屁股,跟红龟糕很像,而他卖的芋泥蛋糕深受时下年轻人的欢迎。

  他们时常为了抢生意大动肝火,还会互相批评对方推出的产品,只是沉入相这次耍贱招,在媒体面前乱放话,他才会去找他算帐。

  “就算沈伯先动手,你答应过我绝对不会揍人。”梁喜不听他的借口,气急败坏的说。

  小时候她从身边的大哥哥们口中听到老爸的战绩,还会得意得到处向人炫耀,后来朋友都逐渐远离,打听之下,才明白是朋友的爸妈不准他们和她交朋友,因为她的老爸梁大调是混黑道的,那瞬间她才懂,在外人的眼中,她骄傲的老爸是如此凶狠无情。

  其实无论别人怎么看待老爸,她还是很爱他,但是受不了他明明从商了,却还是改不了满口江湖道义,脾气一起来就搬出黑道的那一套。

  以前老爸还会动手揍人,年长之后倒是不会这么冲动,如今他所说的动手,就像小朋友幼稚的打架,或者把人家绑起来,搔个一千万次的痒。

  可是梁喜仍然非常讨厌他这种爱惹是生非的个性,现在又冒出跟沉入相大打出手的事情,当沉入相顶着淤青的左眼来找她哭诉后,她立刻奔到梁大调的办公室,决定和他摊牌。

  “那哪是揍人?”只是两个老人家打打闹闹罢了。梁大调小声的反驳,暗自干谯沉入相的无情无义。

  说好是他们之间的秘密,不可以告诉梁喜的!明知道梁喜是他的罩门,还这样玩他?

  “臭老猴,给我记住!”他不悦的低喃。

  “对我来说,那就是揍人。”梁喜没好气的说,然后将放在身边的行李箱搬到桌上。“爸,你这火爆的脾气再不改,迟早会出问题!上次我说过,如果你改不了脾气,我就会离开。”

  梁大调粗犷的脸庞旋即皱在一起,惊慌失措的奔到梁喜身旁,拉住她的手,边眨动充满泪水的双眼边哀号,“小喜啊!你别冲动……不要动不动就打包离家出走啦!”

  “我没有动不动就打包,这是第一次。”梁喜挑起眉头,拍了拍他的手,“爸,我已经二十五岁,这种岁数作出这种决定不叫离家出走,而是独立,懂吗?”

  老爸将她当成心肝宝贝,十分疼爱她,即使她都二十五岁了,还不肯让她独立搬出去,不仅不准她去外头工作,也不准她交男朋友,根本是打算将她锁在家中一辈子。

  明白老爸疼爱她,生长在奇特的家庭中,她也不奢望有男人敢娶她,对于恋爱、结婚,老早认命了。不过这次老爸不守约定,她决定要给他一个教训,对他而言,最大的惩罚就是见不到女儿!

  她要离家,学习独立,顺便让老爸反省自己的过错,简直是一举两得的办法,何乐而不为?

  “独立?干嘛要独立?你就永远留在我身边啊!”梁大调不依。

  “原本我也这么打算,是老爸毁约的。”她用力缩回手,不看几乎要落泪的老爸。

  唉,一位理着平头,容貌粗犷,还穿着花花绿绿衬衫的中年男子,眼眶有泪水打转,这画面像样吗?

  她想,不是她要独立,而是老爸!

  “我要走了,再见。”她潇洒的挥挥手,拎起行李箱,迈开步伐。

  “阿杰,抓住小喜。”梁大调不死心,扯开喉咙大叫。

  “是,老大……呃,总裁大人。”阿杰挡在梁喜的面前,“小姐,不要这样啦!再给总裁一个机会。”

  那双漂亮的眼眸射出冷光,“走开。”

  “小姐……”

  梁喜深吸一口气,旋即扬腿踢中阿杰的小腿骨,听见凄厉的哀号声,她面不改色的绕过跪倒在地的阿杰,一手推开门,离开办公室。

  此时,办公室里传来男人的哭泣声,那哭声只能用惊天动地来形容。

  ###

  夕阳西下,橙黄色的光芒洒落在宽敞的马路和旁边的稻田,金黄色的麦穗随风摇摆,风景煞是迷人。

  一辆敞篷车停靠在路边,里头坐着一位年轻男子,他闭着眼眸,一手靠在车窗边上,撑着头,一手放在方向盘上,不时哼着歌,摇头晃脑。

  他终于找到一个连卫星导航器都找不到的地方,不禁扬起嘴角,露出充满魅力的笑容。

  “哇!好帅喔!”

  “对耶!超帅的,是在拍广告吗?”

  “拍广告?那就是艺人罗?可是没看过这么帅的艺人耶!”

  惊呼声此起彼落,不绝于耳。

  第1章(2)

  他张开眼,看见一群穿着制服的女高中生围绕在车子旁,用爱慕的眼神瞅着他,笑容顿时变得僵硬。

  他不过是在欣赏风景,转眼间就换成被人欣赏。

  “你是艺人吗?”其中一位女生好奇的问。

  他偏着头,意味深长的说:“我只是个无业游民。”

  事实上,他是个专写推理小说的作家,在美国,可是知名的畅销作家,而今没有灵感,没有作品,当然就是无业游民。

  之前赚的版税够多,即使不再创作,他这辈子也可以过得很挥霍。

  他再度扬起笑容,迷倒女高中生们。

  有这么帅的无业游民?太不可思议了!她们抱在一起,又叫又跳。

  帅哥跟斯斯一样分多种,阳光型、俊美型、斯文型……而他是融合阳光、俊美,外加性感,简直不是普通的帅气。

  他的笑容媲美阳光,闪耀得让人心头暖呼呼。那张容颜俊俏带点中性的美,一双剑眉不过度阴柔,狭长的黑眸如星,黝黑的肤色更增添男子气概。

  他的身材虽然高瘦,但是大V领的黑色棉质衣服可微微窥见健壮的胸膛,一举一动都好性感。

  “大叔,你是镇上的人吗?”

  “大……大叔?”他扯动嘴角,神情凝重,深吸一口气。

  二十八岁确实要被称为大叔了,不过她们一副痴迷他的样子,还以为会被称为大哥哥之类……啧啧,果然是他想太多。

  “我不是镇上的人,是开车开一开就跑来这里了。”

  “大叔是在环岛旅行吗?”

  “呃,算吧!”这一年他半点灵感都没有,才会决定来旅行,于是偷偷瞒着出版社离开美国,选择回到出生地台湾。

  台湾虽然是他的故乡,但在十岁以前就跟家人搬到美国居住,基本上他对台湾不熟,来到这里之后更没有打算去哪个地方,目前还没有决定要在哪里住下来,一切都以随兴为主。

  “感觉好high喔!”

  “可以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

  “喔!这里是台南的芳艾小镇,是个超级偏僻的地方。”

  他点头。看得出来,周围只有稻田,连都市中最常见的高楼大厦也没看到,是个乡村小镇。

  在都市生活太久,偶尔来到这种纯朴的地方挺不错的,他非常满意芳艾小镇。

  在这里,不怕被出版社的人抓到,也不用去面对……他的脑中浮现一张美丽的脸孔,眼神黯然。

  他甩了甩头,“对了,这附近有面包店或者蛋糕店之类的地方吗?”他开始嘴馋了,太想念甜甜蜜蜜的滋味,口水都快流下来。

  一群女高中生面面相觑,其中一人好奇的问:“大叔喜欢吃甜点啊?”

  “嗯,不行吗?”他露出灿烂无邪的笑容。

  “没有,行行行,太行了。”她们被他的笑容迷得神魂颠倒,立刻抛开男人怎么会爱吃甜点的困惑,不约而同的点头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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